新沂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融合化、集約化、智慧化、法治化等解紛體系,緊盯解紛關口,推進訴源治理全業務、全流程、全鏈條、全要素,讓大量矛盾糾紛化在源頭、解在訴前、消在萌芽。

以“一站式”平臺為龍頭。入駐市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一站式”平臺,設立窗口受理案件、接受法律咨詢,依托平臺開展調解指導、訴調對接工作,盡量減少成訟案件。充分利用好“融合法庭”,強化擔當、主動作為、密切協作,進一步推動資源整合、功能融合、力量協同,結合轄區地域資源等不同情況,與鎮村有效對接,打造不同類型的糾紛調處品牌,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從“引進來”向“走出去”轉變,讓糾紛在成訟前得到妥善解決。四個人民法庭在立案階段識別適合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處的糾紛,委派至涉案鎮村進行調解,并對達成的調解協議進行司法確認,共化解糾紛8起。

以“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為支撐。四個人民法庭認真貫徹落實市中院及該院關于新時代“楓橋式人民法庭”的創建工作要求,以系統思維推動創建工作落實、落地、見效。緊扣“五個基本條件”,結合本地實際和特色,形成 “一庭一品”格局。瓦窯法庭開展“庭所共建”,與轄區司法所、人民調解委員會加強銜接協同,做實指導民調、訴調對接工作,化解房屋拆遷補償合同糾紛等6起案件。馬陵山法庭 “鄉情工作法”經驗被《江蘇法治報》頭版、徐州日報大版面報道,獲評“全市優秀人民法庭”,并作交流發言。突出加大巡回審判力度,開展巡回審判43次,“互聯網+類型化巡回審判”項目被評為新沂市2023年度十大優秀“法治為民實事”項目。

以“朋友圈”為助力。不斷擴大訴源治理“朋友圈”,凝聚多元解紛法治合力。充分利用該院“點單”旁聽、“派單”監督、“接單”評議代表聯絡工作機制,引導代表委員參與矛盾糾紛化解,代表委員共參與糾紛化解12次。充分發揮“名譽庭長+法官”工作模式,充分發揮村支部書記示范引領作用,提高矛盾化解成功率,雙塘法庭針對雙方積怨較深的鄰里糾紛案件,邀請名譽庭長參與調解,切實達到實質解紛促和諧的社會效果。切實探索建立人民陪審員助力訴源治理新模式,努力將矛盾糾紛防在源頭、化在基層。將“法官進網格”與基層治理活動緊密結合,充分發揮矛盾糾紛預防、發現與處置功能。瓦窯法庭與鎮司法所、網格員聯動化解糾紛被徐州政法官微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