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省高級人民法院7月29日通報:2019年至2023年,全省法院新收仲裁司法審查案件9454件,審結仲裁司法審查案件9422件,從案由構成看,占比最高的為仲裁保全類案件,共新收6696件,約占70.8%。

仲裁是國際通行的糾紛解決方式,也是我國多元糾紛解決機制和社會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當事人申請撤銷或者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事由出現實體化趨勢,許多當事人在仲裁司法審查程序中,對仲裁裁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等實體問題提出質疑。2019年至2023年,全省法院審結1621件撤裁類案件,撤裁率為4.3%。除2022年因審結一批系列案件,導致撤裁案件數量明顯增加外,其他各年份撤裁率均保持在5%以內。審結的確仲類案件中,裁定確認仲裁協議無效案件占比6.9%,各年份裁定確認仲裁協議無效案件占比基本維持在10%以內。審結的不予執行類案件中,不予執行率占比6.2%,各年度不予執行率均維持在較低水平。審結仲裁保全類案件6693件,僅2件被裁定駁回保全申請。低否定率和高保全率,反映出仲裁友好的司法環境已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