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2024年“6·26”國際禁毒日,江蘇高院發布毒品犯罪及涉毒次生犯罪典型案例,包括大宗制販毒品犯罪案件,跨境運輸毒品犯罪案件,利用網絡販賣毒品并“自洗錢”犯罪案件,涉未成年人販賣毒品、容留吸毒犯罪案件,利用麻精藥品實施迷奸犯罪案件以及非法生產、買賣、運輸制毒物品犯罪案件等。

制造、販賣、運輸毒品,兩人被執行死刑

2018年8月,被告人劉波、唐令經預謀,購得麻黃素共計25余千克,并伙同被告人馬俊、何隆虎用以制造甲基苯丙胺(冰毒)。四名被告人在四川省自貢市制造出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液體(俗稱“冰油”)后,劉波、馬俊將該批液體運至江蘇省常州市,由劉波結晶成甲基苯丙胺。另查明,劉波還單獨或伙同被告人何小玉對外販賣毒品1000余克。后公安機關將劉波、唐令等人抓獲歸案,在劉波租住處查獲甲基苯丙胺19余千克、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液體15余升;在何小玉租住處查獲甲基苯丙胺400余克。

該案由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波、唐令、馬俊、何隆虎結伙制造毒品,劉波、馬俊運輸毒品,劉波、何小玉向他人販賣毒品,均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中,劉波構成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唐令構成制造毒品罪,馬俊構成運輸、制造毒品罪,何隆虎構成制造毒品罪,何小玉構成販賣毒品罪。在制造毒品犯罪中,劉波、唐令系主犯;馬俊、何隆虎系從犯;在運輸毒品犯罪中,劉波系主犯,馬俊系從犯。何小玉揭發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重大犯罪,構成重大立功。據此,依法判處劉波、唐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分別判處馬俊、何隆虎、何小玉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十年不等,并處沒收財產或罰金。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罪犯劉波、唐令已于2024年5月30日被依法執行死刑。

利用麻精藥品實施迷奸,男子被判刑

2023年9月15日晚,被告人丁相智趁被害人馬某(時年17周歲)不備,將國家規定管制的精神藥品阿普唑侖放入飲料中讓馬某飲用,致使馬某昏迷,失去反抗能力。后丁相智對馬某實施奸淫行為。

該案由江蘇省泗陽縣人民法院審理。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丁相智采用投放麻精藥品的方式,使被害人不能反抗,違背被害人意志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構成強奸罪。丁相智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罰。據此,依法判處丁相智有期徒刑五年。江蘇省泗陽縣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22日作出刑事判決,在法定期限內無上訴、抗訴,現已發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