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以其經濟、便捷等特點,成為廣大群眾日常出行的首選,然而在速度和便捷的背后,隱藏著不容忽視的交通安全隱患。2023年,常熟市人民法院審結涉電動車交通事故案件1200余件,其中造成人員死亡的案件80余件,造成傷殘850余件,兩者占比近77.50%。肇事方為電動車的案件為240余起,一半以上的肇事者面臨至少5萬元以上的賠償。

常熟市人民法院虞山人民法庭作為全省唯一單一審理道交糾紛的專業法庭,一直以來高度關注電動車交通安全,通過整合各方力量開展系列活動、推動電動車行業規范運行和安全使用。

7月1日下午,常熟市人民法院虞山人民法庭邀請虞山街道、琴川街道人大代表及市交警大隊、市監局相關工作人員旁聽一起當事人因駕駛網絡平臺售賣的四輪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損害案件的公開庭審。庭審前,承辦法官介紹了該案案情和爭議焦點。庭審中,各方就網絡平臺銷售的電動車被交警部門檢測認定為機動車后是否應在交強險范圍內先行賠付,保險公司是否應當在非機動保險范圍內賠償,涉案平臺是否存在管理過錯等展開了激烈的討論。

庭審結束后,與會人員就如何加強涉電動車交通安全訴源治理方面開展了深入的研討。與會代表們紛紛表示應當加強源頭治理,規范生產、銷售(尤其是網絡銷售)、牌照發放等環節,形成全鏈條的安全監管與保障;完善并推廣非機動車出行保險產品,分攤交通風險,減輕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賠償負擔,鈍化社會矛盾;加強交通安全宣講,提高非機動車駕駛人安全意識;運用司法建議、代表建議推動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確保綠色出行有法可依。

下一步,常熟市人民法院虞山人民法庭將繼續聚焦民生保障,關注交通安全,對于審理中發現的影響交通安全的社會問題,積極采取措施,與人大代表、各職能部門聯合發力通過抓前端、治未病,合力打造“虞路平安”新楓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