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4〕蘇鹽獄減建字第202號

    罪犯鄭玉恩,男,1982年7月24日出生,安徽省霍邱縣人,漢族,小學文化,公民身份號碼342423198207248576,現在江蘇省鹽城監獄七監區服刑。2018年9月11日曾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緩刑一年六個月。

    2023年3月31日江蘇省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法院作出(2023)蘇0613刑初131號刑事判決,以罪犯鄭玉恩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刑期自2023年3月3日起至2024年9月2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3年4月20日交付江蘇省鹽城監獄執行。

    罪犯鄭玉恩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3年11月、2024年4月獲得表揚2次,確有悔改表現。罰金人民幣2萬元(已履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鄭玉恩減去有期徒刑一個月。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