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云龍區人民法院

 

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

(2023)蘇0303刑更7號

罪犯被告人徐偉,男,1995年9月16日生,漢族,初中文化,無業,住安徽省鳳陽縣,戶籍地安徽省鳳陽縣

本院于2023年1月30日作出(2022)蘇0303刑初190號刑事判決書,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罪犯徐偉有期徒刑四年二個月。宣判后,罪犯徐偉以腎功能衰竭為由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經查,罪犯徐偉患有慢性腎炎,尿毒癥,繼發性高血壓。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國家衛計委司法通[2014]112號《暫予監外執行規定》及附則《保外就醫嚴重疾病范圍》第六條規定,罪犯徐偉所患疾病達到暫予監外執行嚴重疾病的范圍和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五款之規定,決定將罪犯徐偉暫予監外執行。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