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fb53965327f14c99c826c84abb51f5.jpg

掛法徽、放席簽、擺法槌,法庭雖小,作用頗大,既是審判,更是普法。為進一步提高群眾的交通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促進社會秩序和諧安定,6月25日下午,洪澤法院開發區法庭走進朱壩居委會,在朱壩融合法庭對一起非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開展巡回審判。

該起案件的原、被告均駕駛非機動車出行,被告在進出道路時沒有讓行道路上正常行駛的原告車輛,與原告發生碰撞,造成原告受傷,該起事故經交警認定被告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原告經鑒定為十級傷殘,向被告主張賠償費用21萬余元。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對于事故的責任認定都沒有異議,但是在賠償的標準和賠償數額上產生了較大分歧,庭審中,承辦法官認真傾聽當事人陳述,精準歸納爭議焦點,有序組織雙方當事人圍繞本案爭議焦點進行了舉證、質證及法庭辯論。庭審全程規范有序,充分保障了雙方的訴訟權利。

庭審結束后,法官作出提醒:隨著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需求增加,大家經常在上下班、接送孩子等場景需要騎行電動自行車,但在騎行使用的過程中應當遵守以下安全規則和常識:一是正確佩戴頭盔,安全頭盔能夠有效的減小事故死亡和致殘率,是保障身體和生命安全最后防線。二是遵守交通規則,不為了搶時間闖紅燈、與其他車輛搶道行駛。三是不要亂走機動車道,保證安全速度駕駛。四是在出入路口時注意減速或者停車觀察,交通事故往往都是不注意觀察而導致的。五是騎行非機動車時務必不要看手機,稍一走神就可能釀成無法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