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罪犯周娟,女,1984年12月18日出生于貴州省貴陽市,漢族,中專文化,無業,戶籍所在地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花閣路96號。

我院于2022年2月23日作出了(2021)蘇0411刑初474號刑事判決,以開設賭場罪判處周娟有期徒刑四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判決生效后,罪犯周娟分別以哺乳、懷孕為由申請監外執行。本院分別于2022年6月20日、2023年11月18日做出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決定對罪犯周娟暫予監外執行執行。現罪犯周娟再次以哺乳為由向本院提出暫予監外執行申請。

本院經審查擬決定對罪犯周娟啟動暫予監外執行程序。如有異議,請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內向本院刑事審判庭提出。

聯系人:王法官

聯系電話:0519-81597121

常州市新北區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