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法院發布網絡侵權類案件審判白皮書
作者: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法院 劉鵬飛 發布時間:2024-06-24 瀏覽次數:1614
6月19日,崇川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網絡侵權類案件審判白皮書及典型案例。崇川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錢徐寧,唐閘法庭庭長嚴永宏,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多家省市級媒體記者參加了發布會。
截止2023年12月,我國網民數量已達10.92億人,互聯網普及率已達77.5%,網絡空間已成為廣大群眾共同的精神家園,與此同時,網絡侵權行為也逐漸增多,與傳統侵權行為相比,主體更多樣、手段更新穎、行為更隱蔽。
2021年,崇川法院審結網絡侵權案件28件,2022年審結32件,2023年審結41件;2021年網絡侵權案件調撤率為46.43%,2022年調撤率為56.25%,2023年調撤率上升至63.41%,矛盾實質化解率逐年提高。
近三年崇川法院審結的網絡侵權案件以侵犯名譽權為主,占比約72.16%,其他涉及肖像權、隱私權、姓名權等。侵權方式多為言論侵權,傳播途徑多為微信、抖音、微博、論壇等常見社交媒體平臺。侵權主體具有虛擬性,網絡用戶在連接網絡時候往往無須實名認證,因此難以確定侵權人的身份;另一方面,有些互聯網運行平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不積極甚至不愿提供侵權者的注冊信息,導致被害者維權困難。
崇川法院堅持強化司法示范功能,發揮司法指引作用,不斷完善涉及網絡暴力、網絡謠言等案件的證據制度、證明標準,強化對公共安全和公民個人權益的司法保護,不斷健全網絡侵權案件精神損害撫慰金裁判規則,逐步構建穩定一致的裁判尺度,明晰網絡侵權成本,遏制侵權行為的發生,引導廣大網友理性表達、文明互動。
與此同時,崇川法院不斷引領網絡平臺規范監管行為,履行審慎監管義務:網絡服務提供者的審慎監管義務應與網絡服務提供者的規模、能力、盈利水平相匹配;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依法承擔平臺責任,強化事前審核能力、依法履行對公民等人格權的保護義務,從源頭上減少涉網絡平臺侵權行為的發生;在糾紛發生后應當及時向有權機關披露行為人的姓名、名稱、賬號等信息,以便更加快捷地處理糾紛,減少損失。
今后,崇川法院將繼續堅持能動履職,針對網絡侵權類案件特點,總結審判經驗,通過典型案例指引,助力建設文明、清朗的網絡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