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躍華:人民法院助推生態文明建設的幾點思考
作者:吳躍華 發布時間:2012-12-27 瀏覽次數:650
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是關系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的長遠大計,要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努力建設美麗中國,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人民法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在為經濟發展保駕護航的同時,應能動開展司法審判工作,積極助推生態文明建設,在生態文明建設領域充分發揮應有的作用。
一、深刻領會十八大精神,不斷更新司法觀念。
生態文明是指人類遵循人、自然、社會和諧發展這一客觀規律而取得的物質與精神成果的總和,涵蓋了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社會和諧共生、良性循環、全面發展、持續繁榮為基本宗旨的文化倫理形態。建設生態文明,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需要各行各業的積極參與。十八代報告強調了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意義,對此人民法院要深刻領會,要通過不斷更新司法理論,調整工作重心,主動地融入到生態文明建設中去;要深入開展好生態文明建設有關審判工作,強化法院干警自身的生態文明意識,在執法辦案過程中積極做好生態文明建設相關工作。
二、能動開展審判工作,多措并舉助推生態文明建設。
生態文明建設事關每個人的切身利益,在創造綠色家園、美好生活面前,人民法院同樣具有防線的作用,通過具體的審判工作充分運用、科學發揮審判這一人民法院重要而且不可替代的職能,全力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工作。一是充分運用刑罰手段,加大對破壞生態建設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預防和制止相關違法犯罪活動。當前,破壞生態文明建設的事例屢見不鮮,濫砍濫伐、非法捕獵、非法開采、非法排污等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的犯罪行為層出不窮,如不采取更為嚴厲的措施,生態文明建設將難有成效,因此人民法院需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密切配合,形成有效的工作機制,對破壞生態環境的犯罪活動做到快審快結、從嚴懲治,決不放縱。二是切實辦好生態保護相關民事糾紛案件,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環保問題日益凸顯,一些企業置社會公益于不顧肆意排污,嚴重影響了生態環境和居民生活,人民法院對此相關訴訟要高度重視,準確適用法律,制裁違法者,保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向社會傳遞維護生態環境的正確導向。三是正確運用行政審判手段,促進行政機關依法履行生態保護職責。人民群眾將行政機關處理破壞生態環境事件過程中不作為或未依法作為的具體行政行為訴至法院的,人民法院要依法立案、及時受理,對具體行政行為確實存在違法情形的,要依法判令行政機關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促進行政機關在生態保護方面盡職盡責。
三、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實現生態文明建設司法保障的常態化運行。
一方面,人民法院要積極參與到黨委、政府開展的生態文明建設活動中去,與相關職能部門之間密切配合,不斷完善共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工作機制,通過定期、不定期地開展相關活動,形成區域生態保護的整體合力。另一方面,人民法院要加強內部機制構建,成立生態文明建設司法保障工作領導小組,并設立專門機構負責該項工作,出臺相關制度就生態保護訴訟事務進行細化規定,落實到具體庭室和具體人員,有條件的情況下可成立環境保護法庭,專門負責環保案件審理工作。通過完善相關工作機制,支持和引導環境保護公益訴訟,提高全社會保護環境的公益意識。
四、加大法制宣傳力度,積極引導生態文明意識。
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中,人民群眾的環保意識、生態意識越來越高,不過面對環保問題、生態問題受到不法侵害時,依法維權意識還有待進一步提高,這就需要人民法院加大法制宣傳力度,廣泛宣傳《刑法》、《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關于生態保護方面的規定,讓廣大群眾能夠了解法律、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要利用報紙、電視等載體和網絡新媒體全面展開生態文明建設宣傳工作,加大對依法打擊生態文明建設典型案例的宣傳力度,讓全社會都自覺地遵守環保法規,運用環保法規,同環保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要充分利用巡回審判的載體功能,在巡回辦案過程中做好生態文明建設的宣傳工作,將生態文明意識和依法維權意識普及到每個鄉村、每個街道,積極引導全社會共同做好生態文明建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