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4〕蘇鹽獄假建字第2號

    罪犯陳鍵,男,1988年10月27日出生,江蘇省高郵市人,漢族,中專文化,公民身份號碼32108419881027461X,現在江蘇省鹽城監獄四監區服刑。2020年7月29日曾因賣淫被行政拘留十五日。

    2020年12月30日江蘇省泰州市海陵區人民法院作出(2020)蘇1202刑初376號刑事判決,以罪犯陳鍵犯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2020年6月30日起至2025年6月29日止),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1年6月3日交付執行。

    罪犯陳鍵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2年1月、2022年7月、2022年12月、2023年5月、2023年10月獲得表揚五次,確有悔改表現。罰金人民幣3萬元(已履行)。

    社區矯正機構矯正環境評估意見為同意。罪犯再犯罪可能性為低度,且已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陳鍵予以假釋,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不變。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