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4〕蘇鹽獄減建字第53號

    罪犯郭浩,男,1990年9月2日出生,江蘇省徐州市賈汪區人,漢族,中專文化,公民身份號碼320305199009021515,現在江蘇省鹽城監獄六監區服刑。

    2021年3月8日江蘇省常熟市人民法院作出(2020)蘇0581刑初1972號刑事判決,以罪犯郭浩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刑期自2020年12月22日起至2032年12月14日止),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1年7月16日交付江蘇省鎮江監獄執行。2021年9月8日調入江蘇省鹽城監獄服刑。

    罪犯郭浩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2年9月、2023年2月、2023年8月、2024年1月獲得表揚4次,確有悔改表現。罰金人民幣2萬元(已履行)。鑒于該犯系因搶劫罪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罰的罪犯,應當從嚴。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郭浩減去有期徒刑七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不變。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