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網絡直播經濟的迅猛發展,一大批大大小小的“網紅”開始進入普通大眾的生活圈,收獲了眾多粉絲的關注和喜愛。一些不法分子卻利用粉絲們對網紅的信任,動了其他歪念。近日,如皋法院對一起假冒“網紅”詐騙他人錢財的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被告人劉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劉某平時喜歡通過刷短視頻的方式消磨時間。某日,劉某在某短視頻平臺刷到一個叫“張三”的網紅,發現這個網紅有近300萬的粉絲,平時發布的都是炫富和幫助別人的視頻。看到“張三”樂于助人,劉某也想尋求“張三”的幫助,就給其點贊評論并發送私信。之后便有個自稱是“張三”的人聯系劉某,說可以為其提供幫助,并向其發送了很多“張三”個人的生活視頻、開豪車的視頻以及幫助別人的轉賬記錄。在取得劉某信任后便以需繳納手續費、保證金、稅費等為由,騙取劉某1000余元。

被騙后,劉某不但沒有選擇報警,反而“靈光乍現”,覺得這是一個賺快錢的好路子,自己也可以這么騙別人。于是,他便把自己也包裝成網紅“張三”,在短視頻平臺搜尋“獵物”,用假“張三”騙其的手段對網上向自己尋求幫助的人實施詐騙。通過“靈活運用”之前被騙時學到的話術,劉某先后騙取被害人李某、代某30900元,后被公安機關抓獲。

如皋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利用網絡騙取不特定人員的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近年來,以婚戀交友為名實施的網絡詐騙層出不窮,不法分子利用婚戀關系假意交往,設置“甜蜜陷阱”。除“殺豬盤”詐騙外,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又開始冒充“網紅”接近粉絲,承諾將無償幫助粉絲實現愿望,吸引粉絲關注并借機實施詐騙。詐騙人通常以網絡聊天展示自己樂于助人的形象并獲取信任,利用被害人想要獲得幫助的心理,以需要先行繳納保證金、稅費等款項為名,要求對方向其轉賬,事情敗露后即拉黑玩失蹤。

在此,法官提醒廣大群眾,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網絡交友需擦亮雙眼,切勿輕信在網絡上的陌生人,警惕披著“網紅”外衣的狼。特別是涉及經濟往來時,務必要保持頭腦清醒,仔細核實對方身份信息,切忌因一時貪圖小利而上當受騙。一旦發現上當受騙,要注重收集、固定證據并第一時間報警,及時挽回損失,而不能像本案的劉某一樣投機取巧,把“己所不欲”施于他人,最終自食惡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