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蔡燕京,女,1988年1月19日出生,漢族,中專文化,無業,戶籍地靖江市斜橋鎮江平路葛家埭7-42號,租住靖江市安寧路43號二樓東北側房屋。因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十五萬元;犯盜竊罪,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十五萬四千元。本案現已生效。罪犯蔡燕京以其懷孕為由申請監外執行,現將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意見反饋,請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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