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靖江法院)關于罪犯蔡燕京申請暫予監外執行一案的立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泰州 發布時間:2024-01-15 瀏覽次數:119
罪犯蔡燕京,女,1988年1月19日出生,漢族,中專文化,無業,戶籍地靖江市斜橋鎮江平路葛家埭7-42號,租住靖江市安寧路43號二樓東北側房屋。因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十五萬元;犯盜竊罪,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十五萬四千元。本案現已生效。罪犯蔡燕京以其懷孕為由申請監外執行,現將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意見反饋,請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內提出。
意見反饋方式:
電話:0523-84993935
通訊地址:靖江市陽光大道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