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罪犯鄭歡申請監外執行一案立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刑一庭(少年庭) 發布時間:2023-07-06 瀏覽次數:1791
江蘇省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
公 告
罪犯鄭歡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罪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二千元。現其以哺乳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審查后立案受理,現將有關情況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
如對本院上述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有異議,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意見反饋方式:
電話:0516-83637740,通訊地址:江蘇省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
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
202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