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瞅啥? 瞅你咋地!”曾因戲談被公眾所熟知,成為一時流行語。現實中,南通通州兩男子只因一個眼神從口角上升為群毆。近日,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開庭審理,并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施某有期徒刑十一個月,李某有期徒刑十個月。

2023年8月8日夜晚,李某與辛某、周某一起在南通市通州區先鋒街道一燒烤攤的北側桌吃燒烤,交流甚歡。半個小時后,施某與楊某亦過來吃燒烤并坐在南側桌。期間,楊某看向李某,李某認為楊某看他的眼神不對,夾雜些許輕蔑。后二人再次發生對視,李某再次感受到楊某眼神極不友善,并說“看我干嘛?”楊某回答“看你怎么了?”“我用眼神殺死你”等,雙方發生口角之爭,互不相讓。

一言一語,你來我往間,事態愈發升級,口角之爭已經無法平息二人心中的怒火,逐漸演變為肢體沖突。互毆過程中,李某用拳頭毆打楊某致其倒地不起,施某從燒烤攤操作臺上拿出一把水果刀,先后持刀恐嚇辛某、李某、周某,并分別對三人實施毆打,且劃傷周某,三人均未敢還手。在周某打招呼后,施某仍持刀指向周某脖子恐嚇、辱罵,多次扇其耳光。在李某拿出手機揚言要拍視頻后,施某才將刀扔下,同楊某離開。

當日,李某主動投案,施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二人到案后均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經鑒定,楊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周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最終,結合二人各自具有的量刑情節,法院作出了前述判決。判后二人均未提出上訴,該案目前已生效。

逞強耍狠下沒有輸贏。“你瞅啥?”其實有很多答案,僅因一“眼”不合即大打出手,故而“制造”出從素昧平生到同坐在審判臺下的“緣分”,這份打架成本無法估量。法官提醒,司法實踐中,因細微小事引發口角進而演變成刑事案件的案例不在少數,無外乎憑一時沖動、逞一時之快爭強好勝、無事生非者。一旦揮舞的拳頭觸碰他人的鼻尖,則極有可能超出法律框架。正確做法是克己制怒,戒驕戒躁,不做情緒的“奴隸”,也免得牢獄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