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罪犯韓奇暫予監外執行一案的立案公示

(2023)蘇0114刑更11號

罪犯韓奇因犯尋釁滋事罪,本院于2023年10月25日作出(2023)蘇0114刑初315號刑事判決,判決被告人韓奇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現罪犯韓奇以其疾病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本院刑庭經初步審查后認為罪犯疾病的情況符合暫予監外執行的條件,予以立案。現將罪犯疾病的暫予監外執行立案有關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如對本院上述監外執行立案公示有異議,可通過以下方式向本院反映。

 

如有意見請于公示次日起五日內向我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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