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啟東法院和合法庭干警穿梭在東海鎮(zhèn)東余鎮(zhèn)村的“田間地頭”,調解了一起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糾紛,讓雙方當事人關系重歸和諧。

該案被告系承包種植大蔥的種植戶,多年前承包該村土地種植大蔥,并與該村的股份經濟合作社簽訂了承包合同,雙方就承包土地面積、承包期限和租金等均作了約定。后因大蔥種植效益不佳,被告遲遲未將田間剩余大蔥收割,亦未支付土地租金。鑒于有其他種植戶需承包該土地,當?shù)卮迕窈凸煞萁洕献魃绱赓U合同到期后,將該土地上剩余大蔥拔除并將土地租賃給他人。現(xiàn)該股份經濟合作社要求被告支付剩余租金,被告以其大蔥被人為破壞造成損失為由,拒絕支付租金。

和合法庭受理該案后,承辦法官王同武庭前仔細翻閱案卷,認真聽取了雙方意見。了解到被告對合同期內的租金并無異議,僅對大蔥被破壞無法釋懷,王同武當日即決定與原、被告雙方一同來到案涉土地進行實地調查,深入了解原、被告雙方的矛盾分歧,丈量了被告被破壞的大蔥面積。

現(xiàn)場調查完成后,法庭干警們前往當?shù)卮逦瘯?lián)合村干部做雙方的調解工作,提供解決方案。在王同武的主持調解下和東余鎮(zhèn)村經濟合作社部分成員的見證下,原告當場同意承讓部分土地管理費,并給予被告一定的租金支付寬限期。針對被告存在的大蔥損失,因尚無具體的金額和計算依據(jù),被告亦同意先支付土地租金,并保留主張大蔥損失的權利。雙方在村委會禮堂簽署了調解協(xié)議,在場合作社村民對法院能及時確保其權益表示滿意。

在王同武法官走進“鄉(xiāng)村地頭”的同時,和合法庭法官助理姚蘇金也在東余鎮(zhèn)村委會給村民們帶來了一場精彩的法治宣講。

姚蘇金以買賣合同糾紛為講解切入點,就農產品銷售時合同的訂立、履行合同期限、違約責任,以及在商品銷售時出現(xiàn)無理退貨時如何維權等,給村民一一作了講解,引導村民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在場村民紛紛表示希望有更多的普法宣傳能進村,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識。村委會工作人員表示,此次宣講貼近老百姓的生活,讓人民群眾切身感受到了司法的溫度和力量,真正做到司法為民、利民、惠民。 

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在四季分明的農事中,樸實的農民在辛勤地耕耘著,和合法庭全體亦在司法為民中不懈堅守著。一直以來,啟東法院積極發(fā)揮基層法庭貼近農村的優(yōu)勢,在辦理涉農案件時,深入田間地頭,積極與鄉(xiāng)鎮(zhèn)基層組織聯(lián)動,加大訴前調解力度,時刻牢記司法為民的初衷、不忘案結事了的責任,以實際行動回應人民群眾多元化的司法需求,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