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市姜堰法院建筑業巡回法庭成功調解了一起商業地產租賃合同糾紛,取得“調解一案化解三案”的良好效果,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了強大的司法助力。至此,該案及相關衍生案件全部了結,幾方當事人都向法院贈送錦旗,對法院耐心、細致的工作給予了一致好評。

2015年1月15日,某商業地產公司與某商業運營公司簽訂《商業房屋租賃合同》一份,約定商業地產公司將姜堰主城區一幢商業大樓一至十五層商鋪租賃給商業運營公司。合同簽訂后,商業運營公司陸續將各樓層轉租給各小業主經營。自2018年3月起,因商業大樓主管道、排污管道破裂,造成部分樓層大面積滲水,雙方及部分小業主就維修及賠償事宜發生爭議并協商無果,商業運營公司開始拒絕繳納全部房租。從2019年下半年起,商業地產公司每年均起訴商業運營公司,同時衍生出多起小業主提起訴訟的案件。判決或調解生效后,商業運營公司因種種原因未能履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中,商業運營公司就租金的給付順序問題又提出執行異議、執行復議。一時間整個商業大樓的租賃糾紛陷入一種“死循環”。2022年底,商業地產公司再次起訴商業運營公司,主張解除合同,給付拖欠的租金及各項費用并承擔違約責任。

承辦法官高峰收到該案后,仔細檢索雙方全部涉訴及涉執案件,并查閱案件卷宗,梳理案情。他發現,該案似乎并不復雜,但如果就案辦案,即便判決后,雙方及小業主之間的糾紛仍案結事不了。高峰一方面引導商業地產公司追加全部小業主為共同被告,同時考慮到方便小業主參加訴訟,將開庭地點安排在商業大樓進行巡回審判;另一方面與執行法官及執行裁決法官進行協調對接,核實執行及異議審查情況,并邀請執行法官一起現場答疑。2023年6月底,高峰還奔赴嘉興進行協調,相關方當場就給付金額、給付時間達成一致意見。

9月27日,商業運營公司負責人表示,款項已經到位。當日下午,高峰遂組織雙方及部分有爭議的小業主一起到法院進行調解。經調解,款項于次日全部到位,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同時,經承辦法官的溝通與努力,有爭議的部分小業主也與商業運營公司達成新的租賃框架協議。

據姜堰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姜堰法院將持續堅持“案結事了政通人和的司法理念”,自覺把實質性化解矛盾、解決問題作為審判工作的目標、導向。真抓實干,求真務實,通過個案辦理推動類型化問題、普遍化矛盾的有效解決。同時,以“如我在訴”的態度,用心、用力、用情、用智慧辦理好每一起涉企、涉民案件,為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保駕護航。

(姜法軒 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