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區人民法院)罪犯周娟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常州 發布時間:2023-10-24 瀏覽次數:5197
公 示
罪犯周娟,女,1984年12月18日出生于貴州省貴陽市,漢族,中專文化,無業,戶籍所在地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花閣路96號。
我院于2022年2月23日作出了(2021)蘇0411刑初474號刑事判決,以開設賭場罪判處周娟有期徒刑四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判決生效后,罪犯周娟以其哺乳期為由申請監外執行。2022年6月20日本院做出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決定對罪犯周娟暫予監外執行執行。后罪犯周娟暫予監外執行的情形消失且刑期未滿,在收監過程中,罪犯周娟以懷孕為由向本院提出暫予監外執行申請。
本院經審查擬決定對罪犯周娟啟動暫予監外執行程序。如有異議,請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內向本院刑事審判庭提出。
聯系人:王法官
聯系電話:0519-8159712
常州市新北區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