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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法院執行真有力度!1000多戶村民的土地流轉租金不到一個月就全要回來了!”近日,大屯街道宋莊村村支書和村民代表送來錦旗,對沛縣法院高效、傾力執行表示感謝。

基本案情

2019年6月,大屯街道宋莊村村委會與邢某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書,村委會將該村1、2、3、4組合計615.974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流轉給邢某,用于種植蓮藕和養殖小龍蝦。然而邢某依約履行兩年后,后期租金并未按時足額支付給宋莊村村委會。

經多次索要無果,2023年9月初,宋莊村村委會向沛縣法院提起訴訟,后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邢某欠付宋莊村村委會土地流轉承包租金合計111449.8元,于2023年9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

執行過程

協議到期后,邢某拒絕按照生效法律文書履行給付義務。宋莊村村委會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承辦法官收到案件后,多次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情況,查明被執行人邢某除4000元存款外暫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為推進案件執行,承辦法官決定現場走訪了解情況。現場走訪中,經與宋莊村村委會溝通聯系,承辦法官了解到被執行人邢某在該村土地種植的蓮藕已經成熟,可以采收,這一消息讓案件執行出現了新的轉機。

“案件的執行關系到1000多戶村民的切身利益,一定要盡快執行到位!”執行局局長張林密切關注此次案件進展,2023年10月12日,在執行局統籌安排下,承辦法官組織宋莊村村委會、邢某進行“三方會談”,現場核算了邢某尚欠的租金和違約金數額,并針對邢某的還款義務、不及時履行還款義務可能帶來的不利后果多次進行法律釋明,在法官的督促下,邢某現場履行了43000元,但對于剩余款項堅稱無力償還。法官隨即敲定四天后采收被執行人種植的蓮藕,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出售,以此推進村民土地租金履行到位。

在接下來的幾天中,實地查看蓮藕種植情況、招募采收工人、聯系收購商販...承辦法官緊鑼密鼓積極籌備采收蓮藕的準備工作。被執行人邢某逐漸感受到法院的執行力度和決心以及村民久久未拿到土地租金的迫切心情,在采收蓮藕工作開展前主動向宋莊村村委會履行7萬余元。至此,全部案款執行到位。

近年來,隨著農村土地流轉的推進,涉及土地流轉的案件也逐漸增多,這些案件背后普遍存在農民將土地流轉后,承租者因各種原因拖欠租金甚至跑路的情況。

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根本,土地租金更是與農民利益密切相關,下一步,沛縣法院將繼續守護農民群眾利益,努力把涉農案件辦出實效,切實加強涉農案件執行力度,持續踐行司法為民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