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月25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向社會通報,近日,院印發《關于深化最嚴格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服務保障在科技創新上取得新突破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立足江蘇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知識產權審判的現狀以及未來的發展目標,提出了一系列重點任務和具體措施,并對下一步知識產權保護舉措、部門間協調作了相關規定。

《方案》提出了6項重點任務24項行動措施。一是實施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工程,包括助力攻堅“卡脖子”難題、強化創新主體權益保障、推動重點產業鏈發展、服務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和促進科技成果流轉應用等行動措施。二是實施護航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工程,包括推動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促進互聯網產業規范健康發展、探索構建數據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等行動措施。三是實施促進公平競爭創新環境建設工程,包括加強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懲治、規范平臺經濟健康發展、強化商業秘密保護等行動措施。四是實施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新發展工程,包括加強傳統文化領域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促進中醫藥技術傳承創新發展、探索傳統文化與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有機融合等行動措施。五是實施深化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工程,包括推動實施高水平知識產權審判機構建設、優化知識產權案件管轄機制、健全技術事實查明機制、規范技術鑒定工作、完善糾紛高效審理機制等行動措施。六是實施加強知識產權協同保護工程,包括推進區域協同保護、助力構建知識產權大保護工作格局、全面落實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加強涉外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積極參與知識產權國際治理等行動措施。

在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審判職能、助力攻堅“卡脖子”難題推動重點產業鏈發展方面,持續加大對關鍵核心技術知識產權的保護。將持續落實最嚴格知識產權司法保護36條措施,開展落實情況的專項檢查。《方案》還明確,要繼續發揮提級管轄的作用,提級審理涉生物醫藥、半導體、人工智能、新材料等創新技術的一審知識產權案件,精準把握裁判尺度,進一步加大對這些關鍵領域核心技術知識產權保護。近年來,涉及創新人才流動的案件,尤其是與研發人員跳槽相關的競業限制、商業秘密保護、創新歸屬、職務發明獎勵報酬等糾紛呈多發態勢,相關糾紛的審理影響創新創業生態的健康發展。為此,《方案》提出要研究建立這些糾紛的快速審理機制,依法及時保護研發人員在發明創造中的智力勞動和貢獻投入,維護研發人員權益。同時,要體現對創新人才以及投資研發的創新企業權益雙向保護合理平衡的原則,強化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創新主體地位,保護企業等投資研發的正當收益和合法權。

深入推進落實服務保障重點產業鏈發展工作機制。《方案》提出要充分利用省知識產權保護大數據信息集成和處理平臺,便捷高效回應重點產業鏈發展中的知識產權保護關切。同時,《方案》提出組織開展“知產法官進百企”活動,走訪調研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瞪羚”企業等科技領軍企業,了解其科技創新及知識產權保護司法需求,助力提升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能力。

近年來,加強商業秘密保護成為社會特別是相關企業的關注熱點。省法院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積極與省公安廳、省檢察院進行多輪溝通,共同推動相關機制的建立和完善。《方案》在加強商業秘密刑事保護、減輕權利人舉證負擔及維權成本方面明確了具體措施,提出省法院將與省公安廳、省檢察院共同研究制定關于侵犯商業秘密犯罪案件辦理的具體意見,著力解決商業秘密刑事保護中的難點問題,加大商業秘密刑事保護力度,并依法減輕權利人舉證及經濟負擔。

民間文藝作品、傳統工藝、民間秘方、老字號等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以下簡稱傳統文化)是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對象。《方案》明確全省法院將加強傳統文化領域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密切關注并深入調研新時代背景下傳統文化保護的司法需求,充分發揮知識產權“三合一”審判優勢,綜合運用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秘密等多種權利模式,分類施策,進一步加強對傳統文化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推動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

同時,《方案》提出將進一步探索傳統文化與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有機融合。圍繞“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與知識產權事業融合發展”主題,召開省法學會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年會,推動將傳統文化融入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全過程。探索建立傳統文化融入知識產權審判的發現、識別、運用等機制,引導法官以蘊含傳統文化的司法裁判引領社會,推動形成尊重知識、尊重創造、尊重知識產權、公平誠信競爭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