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罪犯梁化彬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常州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23-09-18 瀏覽次數:3150
罪犯梁化彬,曾用名梁化賓,綽號“大眼”,男,1990年4月20日出生,漢族,無業,住江蘇省邳州市。
本院已于2023年9月4日作出(2023)蘇0404刑初232號刑事判決,以梁化彬犯開設賭場罪,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判決生效后,罪犯梁化彬以患股骨頭壞死等疾病向本院申請監外執行。
本院經審查擬決定對罪犯梁化彬啟動暫予監外執行程序。如有異議,請在公示發布之日起三日內向本院刑事審判庭提出。
聯系人:余法官
聯系電話:0519-69801517
常州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