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在青少年群體中出現“玩鞋”的小眾潮流。以高端、小眾運動鞋的定制、買賣為主,一雙鞋的價格一般在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近期,連云港開發區法院審結一起要求退還名牌球鞋貨款并支付違約金的案件。

照相機dunk球鞋是2021年2月在歐洲和亞洲同步發行的一款耐克照相機主題的球鞋,貨量較少,顏值較高。2021年2月19日,焦某、王某在網上簽訂電子合同,約定王某于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3月18日期間向焦某交付五雙美國限量版照相機dunk (鞋子品牌),貨款共計17500元,并約定按支付貨款總額的日千分之一給付違約金。焦某當日即支付了貨款。王某稱貨源非常緊張,后在約定期間內遲遲未發貨。

法院審理認為,王某未在約定時間內供貨,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焦某主張解除合同,返還貨款并支付違約金的訴請,于法有據,予以支持。遂判決解除雙方合同,王某退還焦某貨款17500元并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法官提醒】“玩鞋圈”存在不少“炒鞋”行為,“加價買鞋”“排隊抽鞋”情況屢見不鮮。本案中,因為貨源短缺,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法官提醒,在購買小眾商品時,應明確合同價款、履約期限并設置違約條款防止中途加價等不誠信行為,對于無法履行的,應及時解除合同,避免損失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