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不還,還攜女友出境旅游,被執行人李某被江蘇省無錫市惠山區法院罰款5000元。原告田某與被告李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根據生效民事調解書,李某應當償還田某借款本金22萬元及利息。因李某未履行義務,田某向惠山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首次執行過程中,雙方經協商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由被執行人李某分期履行。然而,李某僅履行部分債務后就銷聲匿跡,玩起了“消失”。

在全省法院打擊被執行人違反限高令乘機專項整治行動開展后,惠山法院經邊檢機關“大數據篩查”,發現李某近期即將從澳門飛抵無錫碩放機場。2023年6月13日,在無錫邊防檢查站的配合下,惠山法院成功將被執行人李某控制。經調查,李某為與女友赴泰國曼谷旅游,通過非法途徑購買機票,以規避法院的限制消費措施。

當得知法院有可能采取拘留措施后,李某當即保證在三日內付清全部欠款。當日,雙方經協商再次達成和解。面對可能遭遇的嚴厲處罰,李某如期全額履行了債務。鑒于被執行人李某認真悔錯,積極履行債務,惠山法院決定對其違反限高令的行為罰款5000元,罰款決定書作出后,李某已繳納全部罰款。

這是8月23日江蘇高級人民法院通報打擊被執行人違反限高令乘機專項整治行動的典型案例之一。據介紹,自5月19日行動以來,全省法院共將477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301人進行罰款,對6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將3名被執行人的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偵查。 

行動開展以來,全省法院逐條甄別、核實3123條線索,赴多地機場、航空公司調查取證。各地法院與公安機關、出入境邊防檢查站加強協作配合,在線索移送、協助查控、斬斷違法購票渠道等方面進一步建立健全聯動機制,堅決打擊“黃牛”及背后產業鏈。

同時,江蘇全省法院將依法依規整治與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相結合,根據個案違法情節、履行情況采取不同措施,堅持懲戒、教育、引導并重。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共責令149名被執行人簽訂悔過書、保證書,促使127件案件執行完畢或達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