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門:訴前調解赴現場 矛盾化解暖民心
作者: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法院 宋姍姍 發布時間:2023-07-10 瀏覽次數:2835
“調解工作不僅要講法律,更要講民情,要講究情法交融,在和群眾的對話中化解矛盾糾紛”。近日,海門法院工業園區法庭法官助理馬培松和調解員黃惠蘭趕赴貨物現場,促使案件當場履行。
“真是太謝謝馬法官和黃調解員了,我沒想到事情可以這么順利解決......”郁某在倉庫門口緊緊握住馬培松的手說道。原來,去年2月經中間人介紹,郁某向某化纖制品經營部購買填充棉并約定了相應標準,2天后某化纖制品經營部將填充棉送到中間人倉庫,當日郁某就結清了貨款。經第三方要求郁某對填充棉進行檢測,發現其不符合之前約定的標準,故郁某要求某化纖制品經營部退款并賠償損失。期間,中間人多次出面協調均未果,雙方還因此事發生爭執報警處理,矛盾尖銳。
今年5月,郁某將某化纖制品經營部起訴到工業園區法庭,訴前調解階段黃惠蘭發現標的比較小,涉及貨款1萬余元。但由于前期爭執不斷,二人矛盾逐漸擴大,誰都不服誰,甚至調解過程中雙方差點大打出手。對此,黃惠蘭當即穩住雙方情緒,啟動訴前調解與速裁審判融合銜接,同法官助理馬培松聯手找準案件切入口和關鍵證據,運用案例說服、換位思考等多種調解方式,耐心細致向當事人講解相關法律法規,并反復溝通協調,促使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最終,雙方完成貨物退還和貨款返還,案件得到了妥善解決,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
近年來,工業園區法庭始終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完善訴調銜接工作機制,確保訴前糾紛“引得進”、“調得好”、“執行得了”,極大緩解了審判壓力,保障了人民群眾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