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組織的全國法院優秀調解案例評選工作前期 揭曉,江蘇法院被授予“全國法院優秀調解案例評選活動組織獎”。在推薦的15件案例中,揚州中院(2011)揚刑初字第0004號“張必橋故意殺人案”、南京建鄴區法院(2010)建民初字第1915號“徐慧明訴姚肇弟等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揚州廣陵區法院(2010)揚廣民初字第285號“馬有余訴陳永奎、吳業紅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南京鼓樓區法院(2010)鼓民初字第3630號“陳甦訴南京市第二醫院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案”、南通中院(2010)通中商終字第0044號“海門市中海貿易公司訴南通升華燃料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省法院(2010)蘇行終字第0008號“姚恭儉等訴揚中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征收案”等6件案例入選“全國法院優秀調解案例”。其中,揚州中院(2011)揚刑初字第0004號“張必橋故意殺人案”獲評“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