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平”法拍房? 強制騰退“沒商量”!
作者:邳州市人民法院陳楠 張國洪 發布時間:2023-04-26 瀏覽次數:7348
近日,邳州法院執行局出動30余名干警,7輛警車,歷經5個小時,順利將一處法拍房強制騰退并成功交付買受人,同時將惡意阻撓房產交付、執意“躺平”以達到強占法拍房目的的案外人采取強制措施,有力維護了司法權威,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案情回顧
張某和劉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因劉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張某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邳州法院依法啟動對涉案房產的司法處置程序,裁定依法拍賣被執行人劉某與案外人共同所有的房屋一套。買受人以最高價競拍成功后,案外人拒不交付,并申請執行監督,法院依法審理后,駁回了其申訴請求。
拍賣房產成交后,案外人采取“躺平”措施,拒不簽收法律文書、拒絕溝通對話,拒不遷出涉案房產。邳州法院依法張貼遷出公告,責令劉某、案外人于公告張貼之日起十五日內遷出涉案房屋,案外人依然拒絕交付房產。至此,為維護買受人合法權益,邳州法院對涉案房產依法進行強制騰退。
騰退現場
到達執行現場后,執行干警按照既定的執行方案展開行動。為防止意外事件發生,邳州法院聯合轄區派出所及社區工作人員協助配合維護現場秩序,在人大代表、市委監委及公證人員監督和見證下,各執行小組對房屋內物品進行詳細清點、登記造冊、有序裝車,整個執行過程有條不紊,井然有序,全程錄音錄像,確保騰房公開透明。
經過執行干警們五個小時的不懈努力,涉案房屋得以順利騰退完畢,并交付買受人,案件圓滿執結。
此外,在執行過程中,案外人拒不配合執行工作,經勸說無效后執行法警依法迅速對其采取強制措施。
執行講堂:什么是“強制騰房”?
強制騰房,是指人民法院執行機構強制搬遷被執行人在房屋內的財物,騰出房屋,交給申請人的一種執行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五十七條規定:強制遷出房屋或者強制退出土地,由院長簽發公告,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執行員強制執行。強制執行時,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執行。被執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單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應當派人參加。執行員應當將強制執行情況記入筆錄,由在場人簽名或者蓋章。強制遷出房屋被搬出的財物,由人民法院派人運至指定處所,交給被執行人。被執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給他的成年家屬。因拒絕接收而造成的損失,由被執行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