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昧了”被失主起訴 法官上門送達把錢要回
作者: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庭 曹玉婷 發布時間:2023-03-28 瀏覽次數:2809
拾金不昧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但如果“拾金昧了”會怎樣呢?近日,南通通州法院受理了這樣一起不當得利糾紛,經過法官的釋法析理,最終被告當場微信轉賬還錢,原告歡歡喜喜地撤回了起訴。
今年1月26日正月初五,南通通州的李女士帶著兒子的壓歲錢來到手機店,打算給兒子買個新手機??傻搅说昀餃蕚涓跺X時,這才發現壓歲錢“不翼而飛”。李女士立馬撥打110電話向公安局報警求助,公安機關通過調取附近監控視頻發現拾得現金的為趙先生。民警多次找到趙先生要求其返還拾得的錢款未果,李女士一氣之下遂將趙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其返還不當得利的5000元。
由于趙先生一直否認撿到錢的事實,法官決定親自上門送達,做做被告的工作。見法官來到家里,僥幸心理和羞愧心理促使趙先生一開始極力否認。法官遂拿出李女士提供的監控視頻,耐心地開始釋法析理,從法律規定、維護公正、弘揚拾金不昧等角度出發,充分說明不當得利糾紛其中的情、理、法。
經過法官的一番苦口婆心,趙先生終于承認拾得了李女士的5000元,當場加了李女士的微信轉賬還回了這筆錢款,并打電話向李女士表達了歉意。李女士表示諒解并愿意支付1000元作為感謝費,趙先生也婉言拒絕。第二天上午,李女士不僅撤回了起訴,還買了四樣水果送到趙先生家中表示感謝,這起不當得利糾紛在雙方的握手言和中圓滿化解。
法官提醒,根據《民法典》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拾金不昧不僅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亦是法律明確規定的法律義務。若拾得人侵占遺忘物,情節嚴重的可能會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