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古董“局中局” 三名老人被騙“養老錢”
作者: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 李慧 發布時間:2023-01-11 瀏覽次數:3585
一邊是從工地上挖出了“古董”想出售,另一邊是想買“寶貝”但缺現金,唱“雙簧”的騙子以高額還款或是提供工作為誘餌,專挑老年人下手。1月9日,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宣判了這起詐騙案,被告人李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退賠所有詐騙所得。
2022年1月7日上午,剛剛從銀行取了存款的老陳騎著電動車準備回家,在十字路口等紅綠燈時,旁邊一個陌生人主動與自己搭話。見對方能說出自己姓什么、曾經在哪里做工,老陳漸漸放松了警惕。緊接著,對方又說要請老陳去自己廠子做工,并要帶老陳去廠里看看。一聽有收入不錯的工作,老陳很心動,便答應和那人一起去廠里。
二人走著走著,遇上一個問路的人,那人先是問菜市場在哪里,不一會兒又以沒找到為借口返回,繼續找老陳二人搭話。閑聊中,問路的人透露出在工地里挖出了個“古董”,老板要其去市場上賣個好價錢,并掏出來給二人看,是一個金色的鳥狀物件。扮演廠子老板的人見狀,表示這個東西很值錢,打算買下來。經過一番討價還價,雙方最終以7000元成交。但廠子老板說自己手上只有2000元現金,便問老陳能不能借錢,并承諾到了廠里就還錢。想著自己馬上就要到對方的廠里做工了,老陳便把剛剛從銀行取出來的4000元給了對方。“古董”交易完成后,老陳接著和那人一起去廠里。可誰料,那二人騎著電動車越開越快,很快就消失得無影無蹤,老陳這才意識到自己上了當。
老陳萬萬沒想到,說好要給自己工作的老板其實是個詐騙慣犯,被告人李某曾四次因詐騙罪被判刑。2022年1月至3月期間,李某又重操舊業,與“老沈”(另案處理)合謀,在南通市通州區、崇川區等地尋找獨行的老年人作為目標,由李某與被害人搭訕騙取信任后,與“老沈”上演古董“局中局”,如法炮制實施詐騙3起,騙得錢物合計人民幣8980元。
通州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綜合李某系累犯、坦白等情節,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