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10年了,終于順利將房屋產權過戶,感謝淮陰法院執行局幫我解決了這么多年的心頭大事,這面錦旗請一定收下。”12月1日上午,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申請人劉某某來到法院,將一面印有“懷愛民之心辦利民之事”字樣的錦旗送到淮陰法院執行工作人員手中。

早在2002年11月,申請人劉某自被執行人盛某處購得位于某小區安置房,達成售房協議后,劉某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但此后盛某一直未配合辦理房屋過戶手續。2011年1月,經法院審理判決,案涉房屋所有權為劉某所有,被告協助原告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

“沒有拆遷協議首先需要證實房屋為被執行人盛某所有···”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經過辦案人員的實地了解,辦理該安置房屋過戶涉及到此前房屋的拆遷協議、購房協議等眾多證件材料,然而此前房屋的拆遷協議卻不翼而飛無法提供,與此同時,被執行人又因其他原因暫時無法取得聯系,這讓案件執行陷入了“僵局”。

今年8月,申請人劉某向法院申請恢復強制執行。“再仔細整理查看一下我們已經所具備的檔案材料,比較麻煩但一定有辦法可以為申請人協助辦理房屋過戶。”案件恢復執行后,該院執行局局長劉龍同時也是這起案件的承辦法官開始隨即轉換思路。

思路理定后,辦案團隊的法官助理楊雨欣同執行人員王亞飛一邊從原有審判卷宗里尋找存檔資料線索,一邊在拆遷安置辦、資產公司、原房地產開發公司、住建局等多部門之間輾轉多次尋求解決辦法,最終通過一份存檔協議復印件解決過戶的關鍵問題。

“經過多部門走訪,我們了解房屋過戶各個手續之間環環相扣,通過這份復印件材料,聯系征收原房屋和關聯安置房屋的相關部門逐一證實房屋權屬歸屬,雖然幾經周折,但好在前后1個多月時間最終順利將房屋產權過戶。”集中辦理該院涉執財產過戶等手續的執行指揮中心負責人宋鵬說到。

“群眾無小事,分毫總關情。看似簡單的執行案件往往需要執行工作人員不間斷的反復工作,接下來,淮陰區法院將繼續堅持司法為民的工作理念,用實際行動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解難題,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該院執行局局長劉龍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