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淮陰區人民法院徐溜法庭調解了一起涉520畝土地的租賃合同糾紛案件。

原告某組織與被告某家庭農場在2021年4月簽訂了一份土地租賃合同,合同約定了土地租賃范圍、用途、租賃期限及費用等內容。合同簽訂后,原告依約將土地交付給被告使用,被告對土地進行平整、播種,但是2021年5月、6月當地連續下大暴雨,導致被告投入的種子、肥料等農資被淹毀,損失慘重。后被告未按約支付土地租金,并多次與原告協商解除合同,但因雙方分歧較大,未能達成一致。原告多次索要租金未果,無奈一紙訴狀將被告告上法庭。

承辦法官收到案件后,及時查閱卷宗材料,并聯系雙方當事人了解相關情況。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徐溜法庭組織雙方到涉案土地現場實地查看,并就地開庭和進行調解工作,及時固定案件證據,縮小雙方爭議差距。后來,根據案件審理的需要,承辦法官還邀請了相關政府部門協助,共同與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促使雙方互相體諒、達成一致,本案最終得以順利調解。

徐溜法庭以妥善解決涉農地糾紛為出發點,對本案實現調解,使得涉案的520畝土地得以在夏季播種結束前重新流轉利用,有力地助推鄉村振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