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法院助力市場主體紓困解難確保農民工工資支付到位
作者:江蘇工人報 萬森 發布時間:2022-05-19 瀏覽次數:8559
江蘇工人報訊 今年3月底江蘇法院啟動“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執行年”1+4專項行動。5月18日,省高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相關情況。記者在會上獲悉,省高院出臺的《關于進一步規范查封、扣押、凍結財產工作指引》明確,對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和工資保證金賬戶內資金,應當依法審慎采取保全、執行措施,確保農民工工資支付到位。
記者了解到,江蘇法院以企業信用修復“暖企”行動為牽引,以市場主體出清“助企”行動、善意文明執行“護企”行動、推進政務誠信“惠企”行動、執行信訪突出問題攻堅化解
“安企”行動為支撐,建立可退出、需指導、應約束三類清單,引導雖有失信行為但有主觀修復意愿尤其是有存續發展前景的企業,主動履行法定義務或者與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以修復失信記錄,促使市場主體更好生存和發展。
截至目前,全省法院納入“暖企”專項行動治理范圍的42373家企業中,納入可退出清單的有23070家,納入需指導清單的9757家,納入應約束清單的9546家。各地法院堅持邊排查、邊治理,目前全省已刪除企業失信信息5790條,將1516家企業退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本次新聞發布會,省高院還精選了9件助力市場主體紓困解難“暖企”“護企”典型案例一并發布。其中,“法院發揮府院聯動協同作用,實現勞動者與小微企業‘雙贏’”案例引人關注。據介紹,南京高淳法院執行人員對企業設備和物品進行“活封”:允許被執行人在不轉移所有權、不妨礙執行的情況下繼續使用加工。此外,法院得知被執行人與案外人有正在履行的加工承攬合同,但受疫情影響,雙方均未履行完畢遂陷入僵局,高淳法院發揮府院聯動機制作用,及時與開發區管委會聯系,統籌組織協調,最終案外人按協助執行通知支付了13名工人近30萬元工資款,案件順利執結,企業恢復正常生產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