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檔案

王佳,1982年出生,北京大學法學學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現任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長。獲得全省優秀法官、常州市普法工作先進個人、優秀反家暴志愿者等榮譽。

 “法律必須被遵守、被信仰,案件到了法院、交給了法官,就得讓當事人把心放到肚子里。”這是王佳經常掛在嘴邊的話。

弘揚英模精神

 “藏娃們都喜歡王校長,叫她‘云丹拉姆’,藏語中‘智慧仙女’的意思。”2021年1月19日下午,常州市西藏民族中學德育處主任趙志花在介紹該校法治副校長、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長王佳時說。

王佳是常州地區兩級法院少年家事審判條線上最年輕的“老人”。作為一名少年法官,自2008年常州中院少年庭獨立建制起,王佳就一直從事少年家事審判一線。每當給那些誤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的罪錯少年送達判決書時,王佳都會進行一次回訪幫教,給他們寫一篇法官寄語,希望他們能夠正視自己的錯誤,真正做到悔過自新。通過上述幫教,經王佳審理的罪錯少年再犯罪率始終低于2%。

小勇是一名未成年人,因為缺錢,偷走自家工地上一臺挖掘機,由于挖掘機是表哥的,不完全符合盜竊近親屬財物的有關情節,一審被判了11年。

案件到了二審環節,王佳將教育感化挽救貫穿于審理全過程,就小勇的品行、一貫表現到當地村委和學校開展調查,查證他曾患有偏執性精神障礙,結合被害人諒解等新出現情況,提請審委會討論減輕處罰。

宣判后,王佳寫了一千多字法官寄語,及時分析犯罪原因,并在小勇成年前堅持每年都進行“回訪”,了解其心理狀態和生活工作動態,有針對性地進行教育感化,鼓勵其健康成長。

作為常州法治大講堂的主講人,王佳延伸少年審判工作,每學期開學、休業,她都會去西藏民族中學給青少年群體進行普法,教授他們一些自我防護和應對校園欺凌等不法侵害的方式方法,至今已送走了六屆畢業生。

王佳的課往往因需定題,以案釋法,圖文并茂,語言簡明生動、內容豐富不重樣,深受藏族學生喜歡,私底下都親切地稱呼她“云丹拉姆”。

2014年至今,王佳開展了各類法治宣傳教育活動45場。“王法官為人特別體貼,知道大家不好意思當眾問一些私人問題,特意留了電話,打電話給她咨詢,總能一一詳盡解答!”常州市軍隊離休退休干部第三休養所所長束茜提到王佳也忍不住豎起了大拇指。

普法宣傳,既宣揚了法治,又促使了教學相長。2015年,王佳指導的常州代表隊在第二屆全省中職學校在校生模擬法庭大賽中以總分第一的成績摘得金牌,王佳本人也獲評“優秀指導老師”。

2020年8月6日,一對夫妻特意委托代理律師制作“青天有鑒 司法為民 德才兼備 情法并重”的錦旗郵寄給法院,以表達對王佳的感激之情。

原來,兩人原本有一個患有自閉癥的5歲女兒,兩年前在康復機構訓練時,突然昏迷,不治身亡。女兒的死亡和一審判賠5萬的結果,都讓這對夫妻無法接受,妻子還因此患上了抑郁癥。

二審中,王佳一幀一幀地翻看現場監控,對比CT影像,找到案件疑點并向專業人士求證后,說服雙方啟動鑒定。在整個過程中,被告康復機構對王佳耐心細致的工作也給予了充分認可。最終,在疫情最嚴重的2020年2月份,通過網絡調解確認,雙方達成了一次性賠償協議,機構自覺履行到位。事情過去半年,女方走出抑郁心境,又懷上了小寶寶……

 “法律必須被遵守、被信仰,案件到了法院、交給了法官,就得讓當事人把心放到肚子里。”這是王佳經常掛在嘴邊的話。

13年來,承辦案件無一件被改判或發回重審,是王佳密切聯系群眾的歷史見證。她始終力求在法度內、情理中尋求各方利益平衡點,最終使得當事人含著怒氣而來,面帶微笑離開。

 “王佳最令我佩服的,是她對細節的把控。”常州中院少年家事庭90后員額法官李梅瓊向記者提起了一個“讓女方先走”的小事。

在一起矛盾激烈的離婚案中,王佳特意關照李梅瓊,聽證結束后,要以背靠背調解的名義將男方留下來,讓女方先走。因為同時走容易直接起沖突。

正是這種細節的把握和處理,體現了王佳對當事人權益的重視和保護,把為民司法落到了細微處。

在辦案過程中,王佳遇到過不少說情打招呼和物質上“意思意思”的情況,對于當事人的各類請托,她或嚴詞拒絕,或婉言謝絕。正是通過這樣一次次的拒絕和公正審判,王佳贏得了當事人對法律、法官、法院的尊重,向社會傳遞了人民司法的公正與清廉。

記者手記

居之無倦,行之以忠

在采訪幾天里,我最大的感觸,就是王佳實在是太忙,她的時間基本被工作占滿了。

一天連開四場庭審,一回辦公室,就又忙著電話聯系確定調解方案,忙著布置跟進庭內的案件辦理情況……

 “調動所有的知識和能力,把每一個案件都辦到心里踏實,最大限度地讓當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正義,才能對得起這一身法袍。”王佳時刻這樣提醒自己。

居之無倦,行之以忠。無論扎根審判一線十余年,還是主持庭內工作,始終懷抱對人民群眾的真摯情感,是她作為一個人民法官的不改初心和不變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