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糾紛多發 法院來支招
作者: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17-11-20 瀏覽次數:440
雙十一“網絡購物”狂歡節“來臨在即,大家在準備好買買買的同時,是否注意可能會面臨的法律風險呢?近期,蘇州市姑蘇區法院對2015-2017年10月審結的85件(15年10件,16年35件,17年截止10月31日共40件)網絡購物糾紛進行分析,發現該類案件受理量逐年遞增。
案例:“親,尿不濕還發貨嗎?”
雙十一期間,因被“冰點價”所吸引,王先生在某超市網站連下兩單,購買了某品牌紙尿褲1100件,支付貨款5萬余元,然而賣家以商品“限購10件”為由拒絕發貨,并于次年1月向王先生支付了退款及賠償積分。“6.18”前夕,王先生又在同一網絡商家再次購買紙尿褲650件,支付貨款逾14萬元,但賣方又因商品缺貨而拒絕發貨。王某遂將商家訴至姑蘇法院。
經法院審理查明,原告購買了涉案商品,并按照賣家標注的價格足額支付了相應貨款,雙方買賣合同關系已然成立,被告應當依約向交付貨物。因被告未提供商品限購的相關依據,且訂單缺貨亦不構成免責事由。其不同意履行交貨義務構成違約,原告有權要求退還貨款并賠償損失,故判決被告退還貨款146370元,并支付賠償金130000元。
買到沒有賺到,有著類似王先生遭遇的消費者不在少數,由此引發的法律糾紛也在“雙十一”等節日大促后批量訴至法院。以蘇州市姑蘇區法院審結的網絡購物糾紛案件為例,引發爭議的案件類型主要三種:一是由于網絡經營者技術操作失誤,如價格本打算標注1000元/件,因操作失誤寫成100元/件等,致使商家不愿履行合同;二是涉案商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如進口食品無進貨渠道、相關檢驗檢疫證明、無中文標簽等;三是食品中添加藥品,如普通食品違法添加了并非“藥食同源”的、單純屬于中藥材的物質等;四是產品標簽標注存在瑕疵,如所售商品無生產許可證、產品執行標準、保質期與儲存條件等產品標識,一起案件中甚至還存在涉案食品印有兩個生產日期標簽的情況。
案例:說好的“促銷價”呢?
王先生在某天貓店購買了一部手機,商品購買頁面表明其原價為4599元,而促銷價為4499元,該手機當時在官網還未發售,王先生最終以4499元的價格購買了這部手機。但8月下旬,王先生無意中發現,該款手機在官網的發售價格僅為3999元。王先生認為商家的行為屬于價格欺詐,通過虛標原價的方式虛構優惠折扣。為此,王先生向法院起訴,請求判決該網店向其返還購物款4499元,3倍賠償損失13497元。
法院認為,被告在庭審中陳述原告系在被告經營的網上店鋪第一個購買手機的用戶,可見被告在此之前并無涉案手機的成交記錄,但被告在宣傳頁面中標注了“原價4599元”和“促銷價4499元”,會誤導購買者以為該店鋪中已有過交易記錄,被告標示原價的行為屬于虛假、捏造,顯然違反了誠信原則,構成欺詐。據此,法院一審判決支持原告李某的訴訟請求,原告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將涉案手機退還給被告,被告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退還原告貨款4499元,并支付賠償金13497元,共計17996元。
維權:我們在摸索中前行!
為了維護網絡市場經濟秩序,姑蘇區法院多措并舉,只給消費者合法權益提供更為有力的法制保障。
依法打擊網購侵權行為,營造誠信網絡市場。承辦法官李闖介紹,“該類案件審理中,秉承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制定霸王條款、虛假宣傳、價格欺詐、惡意競爭等破壞網絡市場經濟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違法行為的原則,以法律武器規范、整頓網絡市場經濟亂象,營造誠信守法的網絡市場環境?!?
整合訴訟服務及審判資源,減輕群眾訴訟訴累。成立網購侵權案件審判團隊,集中學習研究相關法律、司法解釋、典型案例等,不斷提高審判團隊的業務能力,提高網購維權力度。強化“一站式”訴訟服務,通過“互聯網+訴訟服務”模式的不斷完善,方便群眾訴訟。????
加大網購法制宣傳力度,提醒消費者理性購物。通過巡回審判、送法進社區、法院網站宣傳、微博微信宣傳等多種形式普及法律知識、發布網購風險典型案例,提醒廣大網友理性消費,在網絡購物前看清“雙十一”活動規則、商品描述及評價、退換貨流程等事項,保存購物憑證及各種交易證據,謹防釣魚網站,認清網購風險,樹立依法維權意識,在網絡購物中發生糾紛時,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提醒:擅用法律捍衛合法權益
針對網絡購物糾紛的類型,結合現階段經濟環境的特點及群眾消費習慣,姑蘇區法院法官建議:
提醒民眾注重對所購商品信息的搜集和對比,理性消費,謹慎交易。消費者在享受網絡購物便捷服務的同時,應利用網絡獲取信息的便利性,充分搜集所購買商品的信息,進行價格比對。在交易過程中,注意核對交易價格、優惠幅度等信息是否與標示一致。以防不法商家的價格欺詐。
樹立證據意識,留存與網絡購物交易相關的重要頁面信息。消費者在進行網絡購物時,對于涉及商品價格、產地、規格等影響購買決定的重要商品信息,應足夠關注。如對網頁標示相關內容有異議,要積極與商家溝通,留存銷售頁面、交談記錄、付款憑證等信息。
遇到網購糾紛后,要積極依法維權。一方面可向監管部門投訴、反映,要求對經營者的不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另一方面也可向法院起訴主張相應民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