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28萬想一躲了之?獲刑!
作者:豐縣人民法院 時靜文 發布時間:2020-07-28 瀏覽次數:768
近日,豐縣法院審理了一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一粉刷工程包工頭鞠某因惡意拖欠民工工資28萬余元,三年間逃匿躲藏拒不支付,被豐縣法院依法判處刑罰。
2016年,鞠某與豐縣某安居工程項目部簽訂合同,承包了室內外粉刷工程。工程完工后,鞠某先后收到工程款30余萬元,在僅發放6、7萬之后,鞠某動起了歪心思,想一賴了之。之后,鞠某以自己承包工程虧損為由,拒不發放胡某等20名農民工工資,后更換手機號玩消失,并將工程款用于償還個人債務和自身消費。
2018年7月,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出限期改正指令書后,鞠某仍然不為所動,認為天南海北人海茫茫,沒人找的到自己,仍四處躲藏拒不支付。豐縣警方得到該違法犯罪線索立案網上追逃,2019年4月將其抓獲,后鞠某于2019年6月將所欠勞動報酬按協議支付完畢。
法院經審理查明后認為,被告人鞠某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后仍不支付,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被告人鞠某已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可酌情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鞠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悔罪表現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最終判決被告人鞠某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誠信守信是傳統美德也是做人應守的底線,本案中鞠某拋棄了做人的底線也逾越了法律的紅線,最終只能自食惡果。今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為實現根治欠薪目標提供了堅實的制度支撐和法律保障,也給“一賴了之”的不法人士敲響了警鐘。對于廣大農民工朋友而言,維權的最好辦法就是要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識,學會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