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信網絡兼職,他們踏上“洗錢”歧途
作者:如皋市人民法院 丁冬蘭 姚婷婷 發布時間:2021-06-22 瀏覽次數:915
2021年的高考已經結束,看著放松在家的高三學子,揚州學生陳楠(化名)不由想起了去年的自己。
2020年7月12日,陳楠結束高考后,等待分數的日子里,他泡在手機的虛擬空間里,偶然間看到了網友“老雕”發布廣告招聘人員為網絡主播收款。“老雕”是陳楠2018年在兼職微信群認識的網友。7月16日,陳楠聯系“老雕”,“老雕”讓他準備4張銀行卡,告訴他工作內容為幫助主播收錢,報酬為每天150元,工作地點在某賓館的房間內。
7月19日下午,陳楠來到“老雕”所說的揚州某賓館房間時,已經有3個人在場,當晚6時許,陸續又來了兩三個人。7點以后,“老雕”帶來了三四個人,陳楠看到房間里不少人在用手機做兼職。“老雕”拿走了陳楠的銀行卡,另一個年輕人小夢(化名)要走了陳楠的微信二維碼,告訴他如果有人添加微信就同意,然后接收轉賬,對方問什么都不要回答,收錢后提現到自己的銀行卡,再通過手機銀行轉到指定的銀行卡。
如此工作內容對于陳楠來說實在簡單,當晚他一直添加微信、收錢、轉賬,隨著收款金額的增加,陳楠也懷疑起這些錢可能來路不明,但是想到這份兼職這么輕松,賺的也多,他也就繼續按照要求轉賬。凌晨1點左右,陳楠結束了當天的任務,拿到了150元工資。據他供述所稱,當晚他參與轉賬至少10萬元,與他同時工作的大概有10個人。
為了逃避偵查,“老雕”要求參與人員收錢完畢后就刪除轉賬人的微信。
案發后,陳楠才知道這些轉賬的錢都是犯罪分子實施敲詐勒索得來的。犯罪分子通過QQ視頻引誘被害人裸聊,通過軟件獲取被害人的通訊錄,隨后將視頻裸聊的截圖和通訊錄截圖發給被害人,威脅對方如果不給錢,就把被害人的裸聊視頻發給其通訊錄里的聯系人。
老雕等人也因涉嫌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機關抓獲,已另案處理,但留給陳楠的卻是無盡的悔恨。
庭審時,陳楠已是一名在校大學生,在接到法院送達的起訴書時,他才得知,本案中與他有共同遭遇的學生共有7人,6人系在校大學生,1人高三在讀,均在揚州讀書。他們因為輕信陌生網友推薦的兼職,稀里糊涂地幫助犯罪分子收取贓款,明知這些款項來路不明、數額較大,事后并未選擇報警,直至案發。
如皋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陳楠等人,在做所謂“兼職”的時候,用手機、銀行卡層層轉賬轉移款項,他們作為接受過良好教育的成年人,主觀上應當認識到自己轉移錢款來源的違法性,但他們仍然予以轉移,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認罪認罰情況,分別判處四個月至兩年六個月不等刑期,并處罰金,均適用緩刑。
如今的陳楠仍然在緩刑考驗期內,他主動學習法律法規,認真遵守緩刑考驗期內各項規定。希望他經此一案,能增強自身的防范意識,網絡空間雖然精彩,“漩渦”卻也無處不在。
法官提醒:
本案也給社會敲響了警鐘,陳楠等七名學生從事所謂“兼職”時間均在夜間,最晚的甚至到凌晨5點左右才回家。為了分散轉賬,“老雕”要求他們提供多張銀行卡,為此他們有的人甚至臨時去辦理了多張銀行卡。種種不符合常理的跡象,均未引起家長注意。陳楠等人更未將自己的兼職打算告訴家長,甚至在發現工作地點是一家賓館的房間時,也未引起足夠的警覺,更別談事后報警。
我們的學生自我防范意識是否過于松懈,法制意識是否過于淡薄,我們的家長對于孩子的假期生活是否過于放松,我們的親子關系信任度如何……本案帶給我們的思考很多。
2021年的暑假即將來臨,如何讓孩子適度使用電子產品?如何引導孩子健康安全上網、做好自我防護,是每個家庭都要考慮的問題,即便孩子剛剛成年即將邁入社會,家長的有效引導同樣不能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