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法院發布2018年度企業破產案件審理情況及十大典型案例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19-03-06 瀏覽次數:2134
2018年,江蘇法院以服務市場主體有序退出,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與高質量發展為出發點,堅持企業破產市場化、法治化、常態化導向,持續健全完善企業破產審判工作機制,各項工作取得新成效。全省法院新收各類企業破產案件2492件,同比增長51.58%,占全國法院同期新收破產案件總量的14.38%;其中,進入破產審理程序的案件1078件,同比增長94.58%。審結各類企業破產案件2208件,同比增長76.21%,占全國法院同期審結破產案件總量的18.99%;其中,審結進入破產審理程序的案件572件,同比增長70.24%。成功審結大洋船廠破產重整案、巨誠噴織等關聯企業破產清算案等一批典型案例。
一、推動企業破產府院協調聯動機制建設。
省法院向省委、省政府專題報告,積極爭取建立多部門常態化企業破產協調聯動機制。2018年6月9日,省政府主要領導在省法院報送的《關于充分發揮企業破產制度功能,推動經濟更高質量發展的報告》上作出批示:“依法處置‘僵尸企業’,加大‘破’的力度,是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方面。” 2018年7月5日,省政府召開會議,專題研究省法院報告提出的企業破產處置府院協調聯動機制建設“六條建議”。目前,企業破產府院協調聯動機制建設省級方案正在研究過程中。全省各地法院也積極推進府院協調聯動機制建設,截至2018年底,全省63.4%的地區已建立相關協調機制。
二、“企業破產環境”指標納入2018年全省營商環境評價體系。
“企業破產環境”列入營商環境評價體系,對于提高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企業破產處置工作的重視程度和投入力度,加快破產相關問題和困難,推動全省企業破產工作取得更大發展具有重要作用。省法院參與“企業破產環境”指標納入營商環境評價體系工作,受托制定相關考核指標,對全省13各設區市以及各縣市區進行考核評價。
三、持續推進企業破產長期未結案件清理工作。
以專刊形式定期通報長期未結破產案件情況,強化超長期案件跟蹤管理。2018年,各地法院在專項清理活動中,積極探索,分類施策,積累了一定工作經驗。南京、無錫、揚州、蘇州等地通過建立領導包案、清案聯絡人、繁簡分流、月度通報、管理人工作遲延懲戒等制度,5年以上長期未結破產案件基本清零,破產審判進入“良性循環”。
四、管理人選任和管理取得新成效。
省法院公布第二批管理人選任和管理改革試點法院名單,擴大試點范圍。召開試點法院工作座談會,分析改革試點經驗得失,總結推廣常熟法院試點經驗。形成改革試點總結報告,在中國破產法論壇經驗交流。南京、無錫、揚州、南通、宿遷等地相繼成立管理人協會,積極為破產管理人搭建交流平臺,大力推動管理人行業自律管理,促進破產管理人隊伍的良性發展和業務水平提升。
五、會同有關部門出臺執轉破案件簡化審理指導意見。
堅持繁簡分流、快速高效、程序經濟等原則,對法律關系簡單、資產負債清晰的案件,從審查受理、債權申報、財產查控與變價、債權人會議等方面入手,簡化審理流程,加快案件進程,切實提升破產審判質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