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斷門牙的受害人選用高價烤瓷牙
作者: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 陳小菁 丁真子 發布時間:2021-12-20 瀏覽次數:1142
當我們遭受人身損害,一般會向侵權人主張治療費用。但如果選用超出合理范圍的治療方法,產生的額外費用能獲得法院支持嗎?近日,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對一起健康權糾紛作出一審判決,對原告主張的超出治療所必需的合理范圍的費用未予支持。
爭執中折斷2顆門牙
2018年,老朱和小吳發生爭執,爭執中,老朱倒地受傷,折斷2顆門牙。鑒定報告載明,目前普通義齒的安裝通常為烤瓷牙修復,老朱如后期進行烤瓷牙修復,“其每枚烤瓷牙費用建議掌握在1200-1500元為宜,一般10年左右需行更換?!?/span>
之后,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小吳對老朱的損失承擔90%的民事賠償責任,老朱自擔10%的責任。
2021年6月,老朱在修補完缺損的2顆門牙后,起訴小吳主張牙齒的治療費用20000元。小吳卻認為,根據鑒定報告,老朱的牙齒治療費用明顯過高,高出部分應由老朱自行承擔。
烤瓷牙10000元1顆
法院查明,2021年5月,老朱至蘇州某口腔診所,選擇使用美國公司出品的拉瓦lava全瓷牙(費用20000元)進行修復,并支付了治療費用15000元。該診所于當月向老朱開具兩張金額分別為10000元的發票。
訴訟中,老朱又向診所支付了治療費5000元。
審理過程中,審判人員前往該口腔診所進行調查。診所醫生表示,老朱更換的牙齒屬于較好的材質,單顆價格為10000元,兩顆合計為20000元,該種牙齒的使用期限至少為10年,且非人為損壞保修期為5年。當時老朱僅支付15000元,剩余尾款5000元尚未支付。應老朱要求,診所先開具了20000元的發票。
超出合理范圍的治療費不予支持
法院認為,根據鑒定報告,單枚烤瓷牙價格范圍為1200元-1500元,而原告明知如此,仍選擇了單價遠超鑒定意見的治療方法,而該方法修復的牙齒使用期限與普通烤瓷牙齒的使用期限相比,并無較大差異。原告選擇了價格相對較高的治療手段,已超出了治療所必需的合理范圍,超出部分不應予以支持。
綜上,法院以每枚牙齒1500元認定了老朱的義齒安裝費用,并判決小吳承擔其中90%,目前該判決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