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目拍下司法拍賣的手機號,卻又后悔了,最后因重新拍賣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差價,啟東法院對原競買人黃某某銀行賬戶強制扣劃5000元用于補差。

近日,啟東法院在某案執行過程中,對被執行人所有的手機號碼使用權進行公開拍賣,起拍價定為1000元,黃某某共出價六次,以最高價20240元競得該拍賣標的。后因黃某某未在規定時間內支付20040元尾款,法院作出裁定重新拍賣并沒收黃某某已交納的保證金200元。

啟東法院其后對上述手機號碼使用權重新拍賣,另一競買人以15040元競買成功,但由于重新拍賣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原競買人黃某某須彌補重新拍賣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差價,啟東法院通過強制扣劃措施將黃某某銀行存款中的5000元補差到位。

在司法拍賣過程中,很多人抱著“低價撿漏”的心態參與競拍,尤其是在酒類、飾品等小標的拍賣出價時,體驗了一把瘋狂加價的樂趣,等到付款時又以各種理由不想要了,要求法院按一般商品作無理由退貨處理。比如,啟東法院在拍賣系列白酒中,成交的646箱中出現了5起悔拍情形,共計沒收保證金300元,執行補差款2500元。在拍賣上海某房產時,因競買人未支付尾款沒收其保證金40萬。由此,參加競拍人員應注意仔細閱讀競拍規則,一旦悔拍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官提醒】

競買人在購買法院拍賣的財產時需要注意以下事項:競拍前仔細閱讀拍賣公告,了解拍品情況,包括財產現狀、瑕疵、權利負擔、稅費、保證金、悔拍后果等;了解司法拍賣競拍的流程、付款周期,需要貸款的提前做好貸款咨詢;拍賣價格超出心理價位時及時停止出價,避免因悔拍而承擔的沒收保證金、補差、罰款等相應法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八十七條之規定,對于在司法網拍中惡意抬價,擾亂司法拍賣秩序的買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對其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