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兩次進村巡回審理、宣講民法典,普法、解紛同步進行
作者:如皋市人民法院 陳娟 發布時間:2021-04-13 瀏覽次數:1111
2021年4月6日,如皋法院開發區法庭在如皋市城北街道志勇村村委會,巡回開庭審理一起贍養糾紛案。
2014年,該案的原告曹某就因贍養糾紛向如皋法院提起訴訟并依法確定兩子女承擔贍養義務。隨著物價水平的提高,原先的標準已不能滿足日常生活需要,遂再次訴至法院,要求兩子女承擔贍養義務。考慮到原告年齡較大出行不便,且該案涉及農村老年人贍養權益,具有典型教育意義,主審法官常雪萍決定到老人所在的村委會進行巡回審理。
庭審中,法官傾聽了老人的訴求和意見,詳細闡述了子女贍養父母的相關法律法規,并指出贍養父母是每個子女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因老人的兩位子女未到庭參加訴訟,未能組織雙方調解,該案將擇日宣判。
2021年4月8日,開發區法庭再次將庭審現場搬到村委會,巡回審理一起返還財產糾紛案。
該案的原告曹某于2011年向城北街道野林村委會交納了購房保證金,后因多方面的原因曹某未能購買到約定的房屋,現原告要求村委會返還購房保證金及利息。主審法官常雪萍組織雙方進行調解,耐心釋法明理,并教育引導雙方和平解決矛盾。
最終,雙方在法官的調解下就財產的返還達成了調解協議,并簽字確認。
依法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助老美德,是法律人的初心,也是長壽老人頤養天年的堅實保障。如皋法院開發區法庭將庭審現場及《民法典》的宣講搬進村委會,以案釋法,并為在場群眾提供法律咨詢。此舉既便利群眾參與訴訟,減輕當事人的“訴累”,又普及了法律知識,服務鄉村振興,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