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調外機安裝位置引發鄰里糾紛
作者:蘇州高新區(虎丘區)人民法院 趙艾 發布時間:2018-08-06 瀏覽次數:420
鄰里間本應以和為貴,同一個小區的住戶李某與王某卻因為空調外機的安裝位置問題鬧起了矛盾,最后不得不對簿公堂。近日,經過蘇州高新區(虎丘區)人民法院多方取證,以及不厭其煩地悉心調解,最終達成了一份令雙方都滿意的調解協議,當事人在握手言和的同時,也對法官的辦案態度給予好評。
兩鄰居對簿公堂,對安裝位置各執一詞
李某、王某同住一棟樓,前者在502,后者住602。王某的一臺空調外機安裝于房屋外墻5樓與6樓的中間位置,外機下方恰好是李某家主臥室的飄窗。
進入夏季,天氣炎熱,王某家的空調時常開著,給李某造成了極大困擾。他表示,每天空調外機產生的振動和噪音,嚴重影響了其睡眠和日常生活,損害了身心健康。為此,雙方多番發生爭執,李某要求王某移除空調外機,談判未果遂訴諸于法律途徑。
王某辯稱,空調位都是按戶分好,其現在空調安裝的位置沒有問題,是按照物業之前分配的安裝,并沒有侵害李某的權利。而且就此問題也和物業溝通過,物業方面也表示空調位置并沒有問題,還提供了一份聲明。
“而且將來我們家如果需要在客廳安裝一臺空調的話,空調外機還是要安裝在這臺空調的旁邊。”王某補充說。
法院多方調查,達成周密調解協議
承辦法官接手后認真分析案情,組織開展調解工作,但由于分歧較大,二人幾次爭吵起來,法官耐心細致地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努力化解雙方的對抗情緒。同時,從物業、空調安裝公司等多方面調查取證,不厭其煩地釋法明理,雙方一步步縮小爭議差距,最終達成一致意見,用和諧的方式化解了矛盾,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
記者看到這份調解協議,可謂從細節著手,對空調品牌、位置,甚至減震措施都做了極其周密的安排:
首先,原告李某支付被告王某空調換機費用3000元。
其次,被告王某將空調更換為新的品牌為三菱或者大金的變頻空調,在重新安裝空調外機時底部不使用不銹鋼支架,四只腳位安裝橡膠減震圈(厚度不低于2.5CM),在減震圈底部鋪上一層棉麻布,并將安裝結果拍照發給原告。
同時,如被告王某將來在客廳安裝空調,則空調外機可安裝于602室房屋南面臥室的飄窗下,該空調需為品牌為格力、三菱或者大金的變頻空調,在重新安裝空調外機時底部不使用不銹鋼支架,四只腳位安裝橡膠減震圈(厚度不低于2.5CM),在減震圈底部鋪上一層棉麻布,并將安裝結果拍照發給原告。
【連線法官】
近年來,商品房相鄰的外墻面安裝空調外機引發的糾紛時有發生。雖然國家對空調安裝標準有相關規定,但囿于商品房自身設計,難以完全按照國家空調安裝標準執行。相鄰各方由此給其他方造成一定影響時,需要大家正確處理,相互體諒包容,遵循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互諒互讓、協商解決,保持鄰里和睦、社會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