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律師代理案件卻拒不付費,當事人為不誠信買單
作者:如東縣人民法院 李艷云 發布時間:2021-05-06 瀏覽次數:855
許某因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委托律師代理訴訟,訴訟結束后卻以案件系撤訴結案為由拒付代理費,近日,江蘇省如東縣人民法院就審結了這樣一起法律服務合同糾紛。
法院審理后認為,許某委托律師代理訴訟,并簽訂《委托代理合同》,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代理費。許某稱律師未完成代理事宜,其未拿到判決書,案件系撤訴方式結案,故不同意支付代理費,對此,法院認為,許某在案件審理結束前申請撤訴,是對其自身民事權利的處分,人民法院作出準許撤訴的裁定后,案件即審理結束,許某以此拒付代理費無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遂判決其立即支付代理費。
宣判后,許某未上訴,并自覺履行了付款義務。
法官說法:委托律師代理訴訟是一種典型的委托合同,律師完成委托事務的,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