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住院,我抽空去醫院陪護。

見我們婆媳關系好,病友家屬很是羨慕。聽說我在法院工作,便跟我聊起了她鄰居家的一件官司。

病友家屬說,她有個鄰居林老太,與老伴生了二子一女。兩個兒子本來約好每人負責一個老人的生養死葬,不料老頭剛去世一年,負責贍養母親的老二就找律師打起了官司,要求由兄妹三人共同贍養。

我一聽,怎么跟我之前處理過的一件贍養費糾紛案這么相似?再一打聽,果然是那件讓我耿耿于懷了許久的案件。

正如病友家屬所言,林老太與老伴育有二子一女。幾年前,已年過九旬的林老太一紙訴狀將子女全都告上了法庭。

當時我在法庭工作,考慮到贍養案件的特殊性,為了起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我決定到村里開庭,并聯系村里安排好巡回審理的地點,又將應訴手續全部有效送達各當事人。

得知法庭要在村里開庭審理林老太訴子女的贍養費糾紛案,開庭那天,村民們里三層外三層地將村部圍了個水泄不通。

核對完當事人身份后,我先問林老太起訴子女的緣由和訴訟請求。林老太一臉無奈:“我沒有起訴,我不想告!”

不想告怎么又告了呢?我問林老太的代理人。代理人告訴我,是林老太的二兒子找的他,代理費也是林老太的二兒子給的,不過委托書上的手印是林老太按的。

我問林老太是不是這回事,林老太點點頭,說不按不行,二兒子說了,不按就要把她趕出家門。

林老太的大兒子和女兒都到了場。大兒子說,當初兄弟倆說定了的,一人贍養一個老人,自己贍養父親,老二贍養母親。誰知父親剛去世一年,老二就來了這么一出。自己身患癌癥,沒有更多的精力照顧母親。

林老太的女兒倒是不反對贍養母親,只是表示自己家中也有公婆,將母親接走共同生活多有不便,但愿意每年貼補一部分贍養費。

老二不干:“當初是說好了一人養一個的,可是,老頭死了,而媽媽還在,我已經多養了十幾個月。我總不能在老頭死的時候就要求媽媽也死掉吧?”

聽到這話,我氣得渾身發抖。我不敢置信,這是人說的話嗎?畢竟是自己的親生母親啊,他竟然覺得自己多養了母親十幾個月是吃了虧!他還算個人嗎?

人常說“子欲養而親不待”,我總覺得能夠陪伴在父母身邊是一種幸福。我真沒想到老二如此冷血。

旁聽的村民頓時炸開了鍋,當然,絕大多數都是指責老二的,但老二夫婦不為所動。

老大的臉上寫滿了失望與痛苦。他與旁聽的女兒(老大的女兒,林老太的孫女)小聲商量了下,直接對我說:“法官,我一個人養,就當我媽只生了我一個兒子。妹妹是嫁到別人家里的,只要有空來看看就行了,我不要妹妹貼錢。”林老太的女兒也表態,自己會經常回來看望母親,適當的時候也可以接母親到自己家里小住。

當老大問起林老太愿不愿意跟自己生活時,林老太驚喜地連連點頭。

聽到老大表態要獨自贍養,老二夫婦很是開心,臉上也綻出抑制不住的笑意。

有了老大的表態,調解順理成章。我很快將調解協議擬好,由老大一人獨自負責林老太的生養死葬,林老太的女兒只要適時探望即可。當然,所有這一切,與老二無關。

案件調結了,望著身患癌癥的老大攙扶著步履蹣跚的母親慢慢遠去的背影,我心中有對老大的欽佩,更多的是對老二的憤慨。

可笑的是,老二夫婦竟然恬不知恥地跟旁邊的人炫耀,說自己打贏了官司。村民們的回答充滿了濃濃的嘲諷:是啊,你“贏”了!

老二夫婦是聽不懂話里嘲諷的意味的,當然,也許是他們根本不在乎。他們在乎的,是他們從此不用再贍養老人了!

是的,看起來老二是贏了官司,殊不知他們失掉的是良心!他們打輸了一場叫良心的官司!

病友家屬說起這件事,還是對老二夫婦嗤之以鼻:那夫妻倆,不算個人!周圍鄰居哪個不說?沒有人跟他們搭訕。連父母都不養,畜牲都不如!

病友家屬簡直說出了我的心聲。如老二夫婦之流,被世人唾棄而不自知,其實也是一種悲哀。記得那件案件處理結束之后,我心里久久不能釋懷。

我又問起林老太和老大的情況。病友家屬說林老太還健在,老大的身體也還好,老大把林老太服侍得很好。

我忍不住為他們叫好,祝他們幸福!

人啊,什么時候也別丟了良心!(當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