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別人手機微信賬戶里有很多錢,竟然想著搶來手機轉給自己!近日,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就審結了這樣一起搶奪案件,被告人因為自己的貪念,雖然轉賬未成,依舊鋃鐺入獄。

梁某是一名快遞小哥,有一次送快遞的過程中,無意中看到郭某手機微信零錢內有16萬余元的金額,遂想要搶奪郭某手機并轉走微信零錢。

次日,梁某來到郭某經營的某日租房內佯稱租房,并在郭某操作微信確認收款時偷窺并記下了郭某的手機解鎖密碼。為獲知郭某的微信支付密碼,梁某又向郭某提出退租,郭某操作微信退還梁某租金。但由于郭某操作退款程序時速度較快,手機背面朝向梁某,梁某誤認為郭某可能未設置微信支付密碼。于是,梁某伺機奪取了郭某的手機,并打開郭某的手機嘗試微信轉賬,卻發現需要輸入微信支付密碼而未得逞。

梁某雖只奪取一部價值300元的手機,但其目的在于非法占有郭某手機微信零錢中的16萬余元,其行為已構成搶奪罪,且數額巨大,依法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鑒于梁某在搶奪過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因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故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梁某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七個月。

移動支付給人們生活帶來便捷的同時,也成為不法分子覬覦的目標。針對移動支付進行財產犯罪的手段很多,大多數是通過不法手段獲取被害人的個人信息,進而利用這些個人信息實施犯罪。法官提醒廣大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保護好個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