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微信發紅包、搶紅包很常見,大多數人都以支付和娛樂放松為主。然而,一些不法分子竟利用微信群開起了賭場。近日,盱眙法院就審結了這樣一起利用微信“紅包群”實施的賭博案件。


  90后的張某、劉某、王某合謀組建名為“不夜城俱樂部”的微信群,組織、召集他人在該微信群內以“搶紅包”的方式進行賭博,由張某擔任群主并負責發紅包“開注”,劉某負責提現并有時擔任“代包手”,王某擔任賬房并負責收紅包“賠付”和轉賬。杜某、趙某、孫某等人擔任“代包手”以吸引群內成員參與賭博,通過規定和執行嚴格的賭博規則,在該微信群運營期間共組織“李平”、“吳銘”、“沒有星期天”、“一人飲酒醉”、“123伐木累”等微信帳號參與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100余人,涉案賭資累計達到人民幣40余萬元,違法所得數額共計人民幣9萬余元。


  盱眙法院在審理中認為,被告人張某、劉某、王某以營利為目的,利用互聯網,建立微信群、設定賭博方式、組織賭博,其行為均構成開設賭場罪。三被告人涉案賭資達40余萬元,系情節嚴重。在共同犯罪中,三被告人分工明確,作用相當,均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據此,盱眙法院依法對三名被告人判處了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的刑罰。


  在此,法官提醒大家,以微信“紅包群”的賭博方式具有成本低、隱蔽性強、迷惑性大、傳播速度快、影響面廣的特點,一定要注意防范,遠離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