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這些國家行政機關制發的證件,竟也有人“膽大包天”私下找人偽造。近日,如皋法院審結的一起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案件,被告人謝某找人制作假的行駛證、運輸證用于排隊運油,被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謝某從事運輸柴油、汽油生意,為此他租賃管理4輛油罐車用于運輸油品。2020年6月份,謝某如往常一樣帶人到油庫拉油時發現,由于柴油、汽油是危化品,安全起見油庫不允許多輛車同時進入,需要將車輛行駛證壓在門衛處登記排隊,油裝完后才能將行駛證領走,繁忙時需要排隊等上一兩天才能進庫裝油。

    怎樣才能省去排隊時間?謝某動起了購買假行駛證的念頭。他找到之前在外地打工時存的一個辦證號碼,聯系對方為自己管理的油罐車制作假證。自從有了假的行駛證,謝某帶人到油庫拉油時,幾乎從來不需要排隊。原來他在車輛未到時,早就將假的行駛證壓在門衛處,門衛只檢查車牌號是否一致,根本未發現行駛證的真偽。

    不久,謝某聽說其他一些油庫可能還需要大貨車和掛車的道路運輸證和行駛證用于排隊,他干脆又找人制作了相對應的假行駛證和道路運輸證。謝某一直心存僥幸,認為假證只用于在油庫“插隊”運油,雇傭的駕駛員也對證件的真假毫不知情,自己辦理假證的行為就無人知曉。

    2021年8月18日上午,謝某雇傭的駕駛員凌某駕駛油罐車在道路上行駛時,被交警攔下例行檢查。凌某隨手將謝某放在車上的行駛證出示給交警檢查,因此行駛證為假證,凌某被帶到派出所接受調查。得知假證被交警發現,謝某慌了神,主動到公安機關交代了制作假證的事實。經查,謝某先后購買偽造重型半掛牽引車行駛證3本、重型罐式半掛車行駛證1本、道路運輸證2本。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謝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被告人謝某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