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鈴變成家政服務 婚介所訴運營商維權
作者:海門市人民法院 王赟 發布時間:2017-11-22 瀏覽次數:343
“你們公司太不負責任了,我們好好的婚介所彩鈴就讓你們變成家政服務了……”;“我們都這么大年紀,創業容易嗎,讓你們弄得最近根本沒生意……”;“就是,你們得向我們賠償損失,賠禮道歉……”。開庭之前,幾位阿姨圍著被告的代理人,情緒有些激動。
原來,這是海門法院近期審結的一起特殊的電信服務合同糾紛開庭前的場面。之所以稱其特殊,就是因為我們熟知的彩鈴業務的張冠李戴所引起的。
事情是還得從去年年底說起:某家政公司職員攜帶相關材料在運營商處辦理了婚介所集團網下的彩鈴變更業務,因該職員對辦理業務流程不熟悉且被告未盡詳盡的說明義務,導致婚介所集團網下所有電話號碼的彩鈴業務均被變更為家政公司錄制的彩鈴。
這一下,原本還不錯的生意變得冷清起來。這可急壞了幾位婚介所的阿姨。一次偶然的機會,他們發現了其中存在的問題,一氣之下將電信運營商告上了法庭,要求賠償營業損失并賠禮道歉。
海門法院經審理認為,電信運營商應當遵守電信服務規范,用戶申請辦理電信業務時,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向用戶提供該項業務的說明。該說明應當包括該業務的業務功能、通達范圍等。與用戶發生糾紛的,在糾紛解決前,應當保存相關原始資料。而本案中,電信運營商既未能證明在辦理相關業務時盡了應該的說明義務,也未能在本院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本案中涉及的原始資料,應認定其在履行電信服務合同中存在過錯。
而對于婚介所的損失,雖然其未能提供正式的財務報表和完稅證明,但客觀上彩鈴內容的變動與其營業額的下降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對于原告的盈利損失,應當包括自業務辦理到業務變更期間的盈利損失及其后一定期間的預期損失,法院酌情確定為人民幣10000元。而對于婚介所要求賠禮道歉的訴請,因本案為合同類糾紛,于法無據。
目前,該案經南通中院二審維持原判,業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