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齡女子春娟”竟是43歲大叔,男子微信詐騙獲刑三年三個月
作者:啟東市人民法院 王俊博 發布時間:2021-05-27 瀏覽次數:848
網絡交友是年輕人擴展社交的一種方式,然而網絡始終存在虛擬性。詐騙犯陸某就通過網絡將自己包裝成了善解人意、溫文爾雅的“美女”,以此騙取金錢。近日,啟東法院就陸某詐騙罪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陸某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六千元;追繳贓款三萬余元,發還被害人。
陸某今年43歲。2019年6月,他使用微信昵稱“奮斗人生”通過微信“附近的人”功能,添加到男性好友張某,自稱叫“春娟”,之前和老公在河南做工程,其老公在河南出車禍死了,“她”回啟東后一人居住。聊天過程中,陸某給對方發了張女性的照片,稱是其自拍照。張某要和其視頻聊天,陸某沒有接受,并要張某“表示表示”,張某向其發了三個紅包,但陸某又說紅包太小,“表示”得不夠。張某便繼續用微信向陸某轉帳520元和1314元。收到轉賬后,陸某就拉黑了張某。
這樣的套路,陸某屢試不爽。2019年6月至2020年9月,他通過假扮老師、會計等,騙取14名男性共計3萬余元。2020年9月28日,陸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后如實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實。
啟東法院經審理認為,陸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綜合陸某的犯罪情節、認罪悔罪態度,為保護公私財產權利不受侵犯,懲罰犯罪,啟東法院決定對其作出上述判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