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門法院審理了一起在抖音發布視頻侵犯名譽權的案件。法院判決被告李某向原告張某以抖音視頻文字形式賠禮道歉,并賠償原告張某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1000元。

李某與王某是夫妻,今年5月,李某在抖音平臺發布了一則視頻,內容為張某與王某的合影,視頻下方配文表述內容為張某是小三,并發表“張某不要臉,要讓她在網上嘗嘗什么滋味”等言論。截至今年9月,該抖音視頻共100多個點贊,幾十條評論和轉發。后被王某知悉后刪除了上述抖音視頻內容。

海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李某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原告張某與王某之間存在不正當男女關系,僅根據個人懷疑、推測,便在抖音上發布視頻,內容為原告與王某的合照,并且在評論中提到含有侮辱意味的語句。雖然傳播時間較短,范圍有限,但被告李某的行為已構成侵權,該行為勢必會對原告的名譽造成損害,認識原告的人或其他公眾亦有可能看過涉案視頻,會造成他人對原告的社會評價降低,即造成原告名譽降低。被告李某主觀上存在過錯,行為違法,構成了對原告名譽權的侵害。故法院對原告要求被告承擔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的訴請,依法予以支持。被告李某的侵權行為影響范圍在抖音平臺,故法院依法確定被告應以抖音視頻文字形式在發布上述信息的抖音賬號中就發布不實言論向原告賠禮道歉(內容應經法院審查,如拒不履行,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登報或網絡平臺刊載費用),以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被告李某的行為確造成原告名譽受損,社會評價降低,其主張精神損害賠償金并無不當,應予支持,法院結合被告李某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情節等酌定由被告李某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

法官說法:

自然人享有名譽權,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名譽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是否構成侵害名譽權的責任,應當根據受害人確有名譽受損害的事實、行為人行為違法、違法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有因果關系、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等因素來綜合認定。互聯網非法外之地,公民的人格權在網絡環境下同樣受法律保護。抖音作為一種可拍攝短視頻的社交軟件,給公眾提供了更多的發言機會,保障了公民言論自由的權利,但在享受言論自由的同時也要注意謹言慎行,堅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線,平臺的內容發布應是積極健康、符合公序良俗的,利用抖音等網絡平臺散布不實信息,損害他人名譽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